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1208
颁证日期 2024-12-17 有效日期 2026-12-16
产品名称 泊头梨 产品类别 梨
品种名称 鸭梨 收获时间 7-10月
主要产地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王武庄乡金马驹村、齐桥镇大炉村 生产历史(年) 10
生产规模 310公顷 年商品量(吨) 21000
产品外在特征 泊头梨呈黄绿色,果形俊秀,果皮簿,果皮上分布着细小的果点,颜色较浅,果肉色泽乳白,果肉细腻,脆嫩多汁,石细胞少、小,味甜,香气浓郁,香甜爽口;平均单果重量在200-250克。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泊头东方果品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王武镇金马小区
生产经营单位 泊头亚丰果品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齐桥镇李码头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11-20 省级通过 2026-12-16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1.4 11
硬度(kg/cm²) 5.4 6
总糖(%) 11.2 7.0
总酸(%) 0.15 0.30
固酸比 76.0 33.8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97-2024-00102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泊头梨
申请单位名称: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河北农业大学科教兴农中心
报告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乐凯南大街2596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12-7521255

传 真:0312-7521468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泊头梨 样品状态 新鲜、完整、无腐烂。
收样日期 2024-08-22 规格重量 3000克
申请单位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泊头梨样品呈黄绿色,果形俊秀,果皮簿,果皮上分布着细小的果点,颜色较浅,果肉色泽乳白,果肉细腻,脆嫩多汁,细胞多汁,石细胞少、小,味甜,香气浓郁,香甜爽口。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NY/T955-2006《莱阳梨》,NY/T844-2017《绿色食品温带水果》。 评价鉴定
项目
可溶性固形物,硬度,总糖,总酸,固酸比。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手持硬度计,分析天平,高速组织捣碎机,超声波发生器,阿贝折射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相关规定。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可溶性固形物 11.4% 11% 高于参照值
硬度 5.4kg/cm² 6kg/cm² 优于参照值
总糖 11.2% 7.0% 高于参照值
总酸 0.15% 0.30% 优于参照值
固酸比 76.0 33.8 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泊头梨生产区域,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季间温差明显,年平均气温12.7度,年均日照2783.6小时,年均降水543毫米,产区土壤肥沃,pH值7.5-8.0,有机质含量1.0%,为泊头梨的生产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条件。该环境下生产的泊头梨果形周正,果皮簿,果肉细腻,脆嫩多汁,香甜爽口。检测结果显示泊头梨的可溶性固形物、硬度、总糖、总酸和固酸比的指标含量均优于或高于同类产品参照值。综合评价,泊头梨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