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095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富锦大蒜 产品类别 大蒜
品种名称 紫皮大蒜 收获时间 7月中旬
主要产地 黑龙江省佳木斯富锦市大榆树镇太平村、大榆树镇庆胜村、大榆树镇兴达村。 生产历史(年) 25
生产规模 3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3375
产品外在特征 瓣蒜与独头蒜混合,个体均匀,外形端正,呈扁圆形,外皮呈浅紫白色,皮薄如纸,干燥光滑,蒜肉饱满紧实、洁白,光滑有纵棱纹,蒜味浓、味辛辣。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富锦市德春家庭农场
地址 黑龙江省富锦市大榆树镇太平村
生产经营单位 富锦市庆隆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黑龙江省富锦市大榆树镇庆胜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g/100g) 62.5 ≤ 70
粗纤维(%) 0.4 ≤ 0.7
蛋白质(g/100g) 7.93 ≥ 6.3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g/100g) 62.5 ≤ 70
粗纤维(%) 0.4 ≤ 0.7
蛋白质(g/100g) 7.93 ≥ 6.3
可溶性总糖(%) 25.39 7.597--11.517
维生素C(mg/100g) 6.91 ≥ 1
大蒜素(mg/kg) 518 ≥ 38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1-2025-00003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富锦大蒜
申请单位名称: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368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451-86623150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富锦大蒜 样品状态 鲜样
收样日期 2025-09-04 规格重量 5kg
样品品种 紫皮大蒜 申请单位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瓣蒜与独头蒜混合,个体均匀,外形端正,呈扁圆形,外皮呈浅紫白色,皮薄如纸,干燥光滑,蒜肉饱满紧实、洁白,光滑有纵棱纹,蒜味浓、味辛辣。
评价鉴定
依据
GB/T22212-2008《地理标志产品金乡大蒜》;DB62/T1789—2019《地理标志产品民乐紫皮大蒜》;DB12/T1088—2021《地理标志产品宝坻大蒜》;孙亚丽等.野蒜与普通大蒜主要营养组分及形态指标的比较[J].山东农业科学,2016,48(3):49-51. 评价鉴定
项目
水分;粗纤维;蛋白质;可溶性总糖(以转化糖计);维生素C;大蒜素(二烯丙基二硫醚+二烯丙基三硫醚)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相关实验条件和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水分 62.5g/100g ≤ 70g/100g 低于参照值
粗纤维 0.4% ≤ 0.7% 低于参照值
蛋白质 7.93g/100g ≥ 6.3g/100g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可溶性总糖 25.39% 7.597%--11.517%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C 6.91mg/100g ≥ 1mg/100g 优于参照值
大蒜素 518mg/kg ≥ 380mg/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产自富锦市区域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个体均匀,外形端正,呈扁圆形,外皮呈浅紫白色,皮薄如纸,干燥光滑,蒜肉饱满紧实、洁白,光滑有纵棱纹,蒜味浓、味辛辣等外在感官特征,水分和粗纤维均低于参照值,蛋白质、可溶性总糖、维生素C、大蒜素等均优于参照值10%以上。经评价,该样品符合评价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