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五原县绿色产业发展中心(五原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014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五原鸡心果 产品类别 苹果
品种名称 塞外红苹果 收获时间 8月
主要产地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荣誉村、复兴镇庆丰村、塔尔湖镇联丰村、乃日村,巴彦套海镇向阳村 、胜丰镇新胜村、和胜乡建丰村。 生产历史(年) 10
生产规模 126.66公顷 年商品量(吨) 1900
产品外在特征 椭圆形,果形端正,外观形状、大小基本一致,果面呈红色,着色面积95%以上,略带黄绿色果点,果点小,果面光滑,色泽鲜亮,果肉呈淡黄色,质地脆爽,甜酸适口,果香浓郁。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五原县宏沃生态林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荣誉村
生产经营单位 五原县卉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复兴镇庆生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总酸(%) 0.766 ≤ 0.9
可溶性固形物(%) 21.8 ≥ 17.0
硬度(kg/cm²) 10.68 10--11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总酸(%) 0.766 ≤ 0.9
可溶性固形物(%) 21.8 ≥ 17.0
硬度(kg/cm²) 10.68 10--11
维生素C(mg/100g) 15.9 ≥ 1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88-2025-00215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五原鸡心果
申请单位名称: 五原县绿色产业发展中心(五原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10-83055114

传 真:010-82619629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五原鸡心果 样品状态 新鲜、完整、无腐烂
收样日期 2025-09-22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塞外红苹果 申请单位 五原县绿色产业发展中心(五原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椭圆形,果形端正,外观形状、大小基本一致,果面呈红色,着色面积95%以上,略带黄绿色果点,果点小,果面光滑,色泽鲜亮,果肉呈淡黄色,质地脆爽,甜酸适口,果香浓郁。
评价鉴定
依据
T/NMSP31-2025 评价鉴定
项目
总酸(以苹果酸计)、维生素C、可溶性固形物、硬度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手持式折光仪IE-4367、分子荧光分光光度计IE-1021、电子天平IE-7166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酸 0.766% ≤ 0.9%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21.8% ≥ 17.0% 优于参照值
硬度 10.68kg/cm² 10kg/cm²--11kg/cm² 符合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维生素C 15.9mg/100g ≥ 10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五原县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果型端正呈椭圆形,外观形状大小基本一致,果面呈红色,着色面积95%以上,略带黄绿色小果点,果面光滑,色泽鲜亮,果肉呈淡黄色,质地脆爽,甜酸适口,果香浓郁的上乘感官品质,具有内在品质硬度符合参照值,总酸、可溶性固形物和维生素C优于参照值的特征,均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