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证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申请单位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证书编号 | CAQS-MTYX-20220953 | ||
颁证日期 | 2022-12-14 | 有效日期 | 2025-12-13 |
产品名称 | 道真杏鲍菇 | 产品类别 | 杏鲍菇 |
品种名称 | 杏鲍菇 | 收获时间 | 常年 |
主要产地 |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尹珍街道办桑木坝村 | 生产历史(年) | 5 |
生产规模 | 10110万棒 | 年商品量(吨) | 47200 |
产品外在特征 | 道真杏鲍菇菌肉白色,具杏仁味,菌盖直径5-8cm,菌柄4-7cm×0.5-2cm,肉质细纤维状,气味纯正清香。 |
生产经营单位 | 贵州贵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尹珍街道办桑木坝村河口组 |
申请日期 | 审核状态 | 有效日期 |
2023-10-24 | 省级通过 | 2024-12-13 |
2024-11-05 | 省级通过 | 2025-12-13 |
特征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蛋白质(g/100g) | 1.82 | 1.3 |
锌(mg/100g) | 0.71 | 0.39 |
必需氨基酸总量(mg/100g) | 653 | 456 |
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mg/100g) | 232 | 127 |
产品名称: | 道真杏鲍菇 |
申请单位名称: | 道真县农业农村局 |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 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
报告日期: | 2022年11月07日 |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大楼C417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571-88982665
传 真:0571-88982665
样品名称 | 道真杏鲍菇 | 样品状态 | 新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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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样日期 | 2022-10-24 | 规格重量 | 3kg |
申请单位 | 道真县农业农村局 | ||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
道真杏鲍菇菌肉白色,具杏仁味,菌盖直径5-8cm,菌柄4-7cm×0.5-2cm,肉质细纤维状,气味纯正清香。 | ||
评价鉴定 依据 |
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1册[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 评价鉴定 项目 |
蛋白质、锌、必需氨基酸总量、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 |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
全自动定氮仪、氨基酸分析仪、900F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 |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
符合要求 |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单项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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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 | 1.82g/100g | 1.3g/100g | 优于参照值 | |
锌 | 0.71mg/100g | 0.39mg/100g | 优于参照值 | |
必需氨基酸总量 | 653mg/100g | 456mg/100g | 优于参照值 | |
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 | 232mg/100g | 127mg/100g | 优于参照值 | |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意见 | 道真杏鲍菇菌肉白色,具杏仁味,菌盖直径5-8cm,菌柄4-7cm×0.5-2cm,肉质细纤维状,气味纯正清香。在道真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道真杏鲍菇的蛋白质、锌、必需氨基酸总量、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的含量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其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