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托克托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0948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托县炒米 产品类别 黍
品种名称 糜米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和会坪村、小羊场村、大羊场村。 生产历史(年) 60
生产规模 110吨 年商品量(吨) 110
产品外在特征 托县炒米色泽呈黄色,千粒重约6.7g,米粒大小均匀,粒形饱满,无明显感官色差,散发着炒米固有的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托克托县永旭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托克托县双河镇大羊场村东
生产经营单位 托克托县蒙丰飘香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托克托县双河镇河会坪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10.9 8.1
直链淀粉(%) 7.1 15.7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10.9 8.1
直链淀粉(%) 7.1 15.7
维生素A(μg/100g) 94.9 8
维生素B1(mg/100g) 0.192 0.09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加工流程图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9-2025-00074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托县炒米
申请单位名称: 托克托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120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471-4926894

传 真:0471-4926330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托县炒米 样品状态 黄色颗粒状
收样日期 2025-09-10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糜米 申请单位 托克托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托县炒米色泽呈黄色,千粒重约6.7g,米粒大小均匀,粒形饱满,无明显感官色差,散发着炒米固有的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六版第一册)、《糜米营养价值的研究》收录于1995年03期《内蒙古农牧业学院学报》、《糜子淀粉理化性质的分析》收录于2009年09期《中国粮油学报》、《河北省主要杂粮营养成分分析及评价》收录于2017年10期《食品工业科技》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直链淀粉、维生素A、维生素B1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10.9g/100g 8.1g/100g 优于参照值
直链淀粉 7.1% 15.7%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维生素A 94.9μg/100g 8μg/100g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B1 0.192mg/100g 0.09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托克托县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色泽呈黄色,米粒大小均匀,粒形饱满,散发着炒米固有的香味的特性,内在品质蛋白质、直链淀粉、维生素A、维生素B1均优于参考值。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