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10991
颁证日期 2021-12-22 有效日期 2026-12-21
产品名称 霍城薰衣草 产品类别 薰衣草
品种名称 法国兰 收获时间 6月
主要产地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芦草沟镇、大西沟乡、萨尔布拉克镇、清水河镇、三道河乡、兰干乡、水定镇、惠远镇、良繁中心、三宫乡 生产历史(年) 60
生产规模 30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1000
产品外在特征 霍城熏衣草为一种馥郁的蓝紫色的小花,形如小麦穗状,有着细长的茎干,窄长的叶片呈灰绿色。干花花粒饱满,完整度好,大小均匀,蓝紫色线状花朵覆盖着紫色茸毛,有细小的空腔,花萼微显唇形。花朵约长3mm~6mm,散发出令人愉快、浓郁的辛凉气味,香气持久.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新疆天然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霍城县清水河镇
生产经营单位 伊犁博阳瑞联香料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霍城县芦草沟镇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2-10-31 省级通过 2023-12-21
2023-11-24 省级通过 2024-12-21
2024-09-03 省级通过 2025-12-21
2025-12-12 省级通过 2026-12-21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灰分(%) 7.3 ≤ 12.0
挥发油(mL/100g) 2.7 ≥ 1.5
芳樟醇(%) 37.01 20--50
乙酸芳樟酯(%) 16.92 9.8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3-2024-0004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霍城薰衣草
申请单位名称: 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新疆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991-4514959

传 真:0991-450415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霍城薰衣草 样品状态 干样
收样日期 2024-07-08 规格重量 /
申请单位 霍城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霍城薰衣草由薰衣草鲜花天然晾晒加工而成,其干花花粒饱满,完整度好,大小均匀,质地轻,蓝紫色线状花瓣覆有紫色茸毛,有细小的空腔,花萼微显唇形。花朵约长4mm-6mm,散发出令人愉快、浓郁的辛凉气味,香气持久。
评价鉴定
依据
GH/T1285-2020薰衣草,T/HCXYCXH002-2021霍城真薰衣草精油,夏菲等.阜阳地区6种杂薰衣草的引种栽培[J].中国农学通报,2024,40(10):76-82. 评价鉴定
项目
灰分、挥发油、芳樟醇、乙酸芳樟酯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气相色谱仪、高温炉、分析天平、挥发油测定器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灰分 7.3% ≤ 12.0% 优于参照值
挥发油 2.7mL/100g ≥ 1.5mL/100g 优于参照值
芳樟醇 37.01% 20%--50% 优于参照值
乙酸芳樟酯 16.92% 9.85%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霍城薰衣草由薰衣草鲜花天然晾晒加工而成,其干花花粒饱满,完整度好,大小均匀,质地轻,蓝紫色线状花瓣覆有紫色茸毛,有细小的空腔,花萼微显唇形。花朵约长4mm-6mm,散发出令人愉快、浓郁的辛凉气味,香气持久。其内在品质佳,其中灰分、挥发油含量优于参照值,特征香气成分芳樟醇、乙酸芳樟酯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持续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