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190389
颁证日期 2019-12-16 有效日期 2026-12-15
产品名称 奇台县胡麻籽油 产品类别 胡麻油
品种名称 胡麻籽油 收获时间 7月
主要产地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 生产历史(年) 5
生产规模 5200吨 年商品量(吨) 2200
产品外在特征 腰站子胡麻籽油采用低温物理压榨萃取工艺,最大程度保留了油中大量的ω-3,ω-6不饱和脂肪酸成份较少流失。经鉴定,腰站子胡麻油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内在品质酸价、过氧化值符合国家标准,棕榈酸、硬脂酸、亚油酸、亚麻酸均优于参照值。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新疆丰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
生产经营单位 奇台县西北湾乡爱力夏依提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地址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西北湾乡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0-11-10 省级通过 2021-12-15
2021-11-22 省级通过 2022-12-15
2022-12-06 省级通过 2023-12-15
2023-11-09 省级通过 2024-12-15
2024-10-22 省级通过 2025-12-15
2025-12-17 省级通过 2026-12-15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亚油酸(%) 19.9 16.5
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90.2 87.2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亚油酸(%) 19.9 16.5
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90.2 87.2
α - 亚麻酸(%) 49.6 43.1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3-2025-00084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奇台县胡麻籽油
申请单位名称: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新疆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991-4514959

传 真:0991-450415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奇台县胡麻籽油 样品状态 二级(物理压榨);液体
收样日期 2025-10-21 规格重量 3.5L/瓶
样品品种 胡麻籽油 申请单位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奇台胡麻籽油色泽较深,呈浅棕色,清亮、澄清透明,无沉淀,胡麻香味浓郁持久,滋味纯正,低温下流动性好。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2版/第1册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9 评价鉴定
项目
亚油酸,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比、α-亚麻酸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7890B气相色谱仪、e2695高效液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亚油酸 19.9 % 16.5 % 优于参照值
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90.2 % 87.2 % 大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α - 亚麻酸 49.6% 43.1 %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奇台胡麻籽油呈浅棕色,清亮、澄清透明,无沉淀,胡麻香味浓郁持久,滋味纯正,低温下流动性好。其内在品质优,其中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比高于参照值,亚油酸、α-亚麻酸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持续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