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30357
颁证日期 2023-08-29 有效日期 2026-08-28
产品名称 三水双孢菇 产品类别 双孢蘑菇 
品种名称 192鲜双孢蘑菇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境内 生产历史(年) 40
生产规模 50公顷 年商品量(吨) 9000
产品外在特征 三水双孢菇菇体圆整、光滑、洁白,菌盖饱满、有弹性,直径4.0-4.5cm,菌肉肥厚紧实,菌柄短粗平整,煮食口感细腻滑嫩,味道鲜美。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现代农业科技实验场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桥头镇工业集中区内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4-06-04 省级通过 2025-08-28
2025-08-01 省级通过 2026-08-28
2025-08-01 审核中 2026-08-28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4.5 4.2
维生素C(mg/100g) 13.5 2.0
必需氨基酸总量(mg/100g) 2035 1668
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mg/100g) 712 569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01-2025-00065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三水双孢菇
申请单位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中路298号省农科院2号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571-86417319

传 真:0571-86401834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三水双孢菇 样品状态 鲜样
收样日期 2025-09-02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192鲜双孢蘑菇 申请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菇形圆整,内菌膜紧包,无畸形、无薄皮,菌盖直径约3.9cm~5.7cm,菌柄基部切削处理平整、短粗,菌柄长约1.0cm~1.4cm,菇色正常,有自然光泽,洁白,菌肉肥厚紧实,具有双孢蘑菇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评价鉴定
依据
1.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2.邵洋洋,等.采收方式对双孢菇采后品质与挥发性风味物质的影响[J].食品科学,2022,43(05):218-226. 评价鉴定
项目
维生素C、必需氨基酸总量、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氨基酸分析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相关实验环境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维生素C 4.42mg/100g 2.0mg/100g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必需氨基酸总量 800.3mg/100g 633mg/100g 优于参照值
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 782mg/100g 569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泰州市姜堰区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菇形圆整,内菌膜紧包,无畸形、无薄皮,菌盖直径约3.9cm~5.7cm,菌柄基部切削处理平整、短粗,菌柄长约1.0cm~1.4cm,菇色正常,有自然光泽,洁白,菌肉肥厚紧实,具有双孢蘑菇应有的气味,无异味;维生素C、必需氨基酸总量、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含量优于同类产品参照值等特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