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长垣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10838
颁证日期 2021-12-22 有效日期 2026-12-21
产品名称 长垣芝麻油 产品类别 芝麻油
品种名称 郑太芝3号 收获时间 9月
主要产地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常村镇创业园 生产历史(年) 14
生产规模 70010吨 年商品量(吨) 70010
产品外在特征 液体橙黄色,色泽饱满,透明纯净,香味纯正,直冲感鲜明且持久,口感好。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长垣市李小勇香油调味品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常村镇创业园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2-10-11 省级通过 2023-12-21
2023-10-17 省级通过 2024-12-21
2024-05-06 省级通过 2025-12-21
2025-08-27 省级通过 2026-12-21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84.4 82.5
芝麻素(mg/g) 4.00 2.07
水分及挥发物(%) 0.07 ≤ 0.20
α-亚麻酸(占总脂肪酸)(%) 1.76 0.3
不溶性杂质(%) 0.01 ≤ 0.0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8-2024-0004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长垣芝麻油
申请单位名称: 长垣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5724245

传 真:0371-65713926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长垣芝麻油 样品状态 橙黄色液体
收样日期 2024-04-03 规格重量 175ml/瓶×8瓶
申请单位 长垣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液体橙黄色,色泽饱满,透明纯净,香味纯正,直冲感鲜明且持久,口感好。
评价鉴定
依据
GB/T8233-2018芝麻油;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表三192215;食品科学.2006,(09)《芝麻油中芝麻素、芝麻林素的研究》 评价鉴定
项目
芝麻素、脂肪酸、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84.4% 82.5% 优于参照值
芝麻素 4.00mg/g 2.07mg/g 优于参照值
水分及挥发物 0.07% ≤ 0.20% 优于参照值
α-亚麻酸(占总脂肪酸) 1.76% 0.3% 优于参照值
不溶性杂质 0.01% ≤ 0.05%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长垣芝麻油为橙黄色液体,色泽饱满,透明纯净,香味纯正,直冲感鲜明且持久,口感好。其内在品质指标芝麻素、不饱和脂肪酸、α-亚麻酸、水分及挥发物和不溶性杂质含量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长垣芝麻油持续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