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31124
颁证日期 2023-12-19 有效日期 2026-12-18
产品名称 灵山香鸡 产品类别 活鸡
品种名称 本地土鸡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全境,包含新圩镇、丰塘镇、平山镇、石塘镇、佛子镇、平南镇、烟墩镇、檀圩镇、那隆镇、三隆镇、陆屋镇、旧州镇、太平镇、沙坪镇、武利镇、文利镇、伯劳镇、灵城街道、三海街道共19个乡镇(街道)411个行政村(社区)。 生产历史(年) 50
生产规模 2800万羽 年商品量(吨) 56000
产品外在特征 灵山香鸡体躯矮小紧凑,肉髯、耳叶红色,喙前部黄色,基部大多数呈粟色,皮肤、胫黄色。公鸡羽色以棕红为主,其次为棕黄或红褐色。母鸡以棕麻、黄麻为主,尾羽黑色,主翼羽、副翼羽以黑羽为主。显著特征为“一麻”(麻羽),“两细”(头细、胫细),“三短”(颈短、体躯短、胫短)。宰后体表浅黄色,肌肉白色、光泽润滑,指压肌肉结实有弹性,具有鸡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熟后肉味香浓。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广西园丰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东广西园丰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单位 灵山县昌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佛子镇辣了村民委员会龙塘麓捣糠坪岭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4-11-15 省级通过 2025-12-18
2025-12-12 省级通过 2026-12-18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23.09 20.3
肌苷酸(mg/g) 2.92 1.99--2.89
氨基酸总量(g/100g) 21.1 18.0--22.0
脂肪(g/100g) 1.0 ≤ 3.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0-2022-0003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灵山香鸡
申请单位名称: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771-3899306

传 真:0771-3899890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灵山香鸡 样品状态 4只屠宰鸡冷藏/塑料袋装
收样日期 2022-12-27 规格重量 4kg
申请单位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灵山香鸡体躯矮小紧凑,宰后体表浅黄色,肌肉白色、光泽润滑,具有鸡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2018年(标准版)第6版/第二册;3种乌骨鸡早期生长发育规律、屠宰性能和肉品质比较研究;GB/T23396-2009地理标志产品卢氏鸡;T/CTHTJCYXH001-2019河田鸡质量要求。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钙、铜、肌苷酸、氨基酸总量、脂肪、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必需氨基酸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原子吸收仪、高效液相色谱、氨基酸分析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23.09% 20.3% 大于参照值
铜 0.16mg/100g 0.09mg/100g 大于参照值
钙 14mg/100g 13mg/100g 大于参照值
肌苷酸 2.92mg/g 1.99mg/g--2.89mg/g 大于参照值
氨基酸总量 21.1g/100g 18.0g/100g--22.0g/100g 在参照值范围内
脂肪 1.0g/100g ≤ 3.0g/100g 在参照值范围内
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 5.300% 4.925% 大于参照值
必需氨基酸 8.760g/100g 7.174g/100g 大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灵山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香鸡体躯矮小紧凑,宰后体表浅黄色,肌肉白色、光泽润滑,具有鸡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的感官特征;内在品质蛋白质、钙、铜、肌苷酸、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必需氨基酸均优于同类产品,氨基酸总量、脂肪在参照值范围内。综合评价该产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