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307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新安杏李 产品类别 李子
品种名称 恐龙蛋 收获时间 7-8月
主要产地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介庄村、石井社区 生产历史(年) 30
生产规模 410公顷 年商品量(吨) 4600
产品外在特征 果实近圆形,单果重96-112g,果皮黄红色伴有红色斑点,果肉粉红色,质脆汁多,酸甜爽口,核小肉厚,风味浓郁。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洛阳湖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新安县石井镇介庄村
生产经营单位 洛阳兰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石井社区南街148号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4.2 ≥ 10.0
总酸(%) 1.08 ≤ 1.8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4.2 ≥ 10.0
总酸(%) 1.08 ≤ 1.8
花青素(矢车菊素)(mg/kg) 49.3 23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8-2025-0010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新安杏李
申请单位名称: 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5724245

传 真:0371-65713926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新安杏李 样品状态 鲜果实
收样日期 2025-08-21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恐龙蛋 申请单位 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果实近圆形,单果重96-112g,果皮黄红色伴有红色斑点,果肉粉红色,质脆汁多,酸甜爽口,核小肉厚,风味浓郁。
评价鉴定
依据
NY/T844-2017绿色食品温带水果、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表6-4P249 评价鉴定
项目
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花青素(矢车菊素)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液相色谱仪、滴定管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可溶性固形物 14.2% ≥ 10.0% 优于参照值
总酸 1.08% ≤ 1.8%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花青素(矢车菊素) 49.3mg/kg 23mg/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新安杏李在河南省新安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果实近圆形,果皮黄红色伴有红色斑点,果肉粉红色,质脆汁多,酸甜爽口,核小肉厚,风味浓郁的感官特征;品质指标总酸含量低,可溶性固形物、花青素含量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新安杏李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