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证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申请单位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 ||
证书编号 | CAQS-MTYX-20220294 | ||
颁证日期 | 2022-10-09 | 有效日期 | 2025-10-08 |
产品名称 | 三水香菇 | 产品类别 | 香菇 |
品种名称 | 申香215 | 收获时间 | 11月至次年4月、5月 |
主要产地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境内 | 生产历史(年) | 28 |
生产规模 | 67公顷 | 年商品量(吨) | 8000 |
产品外在特征 | 三水香菇新鲜、洁净,菇形自然完整,菌盖淡褐色至褐色,呈扁半球形,厚实有韧性,开伞度低;菌褶乳白略带浅黄色,整齐细密;菌柄肉质肥厚,具有香菇特有香味。 |
生产经营单位 | 江苏鸿程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桥头镇李堡村 | ||
生产经营单位 | 泰州市李堡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 ||
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李堡社区香菇产业园 |
申请日期 | 审核状态 | 有效日期 |
2023-09-15 | 省级通过 | 2024-10-08 |
2024-06-20 | 省级通过 | 2025-10-08 |
2024-06-20 | 审核中 | 2025-10-08 |
特征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蛋白质(g/100g) | 2.5 | 2.2 |
氨基酸总量(mg/100g) | 2118 | 1511 |
必需氨基酸总量(mg/100g) | 765 | 691 |
谷氨酸(mg/100g) | 454 | 284 |
产品名称: | 三水香菇 |
申请单位名称: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
报告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 |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5-84392365
传 真:-
样品名称 | 三水香菇 | 样品状态 | 一级、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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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样日期 | 2022-05-15 | 规格重量 | 5.0 kg |
申请单位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 ||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
新鲜、洁净,菇形自然完整,菌盖淡褐色至褐色,呈扁半球形,厚实有韧性,开伞度低;菌褶乳白略带浅黄色,整齐细密;菌柄肉质肥厚,具有香菇特有香味。 | ||
评价鉴定 依据 |
《GB/T38581-2020香菇》、《NY/T1061-2006香菇等级规格》、《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 评价鉴定 项目 |
蛋白质、氨基酸总量、必需氨基酸总量、谷氨酸 |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
凯氏定氮仪、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
符合试验条件 |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单项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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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 | 2.5g/100g | 2.2g/100g | 高于参照值 | |
氨基酸总量 | 2118mg/100g | 1511mg/100g | 高于参照值 | |
必需氨基酸总量 | 765mg/100g | 691mg/100g | 高于参照值 | |
谷氨酸 | 454mg/100g | 284mg/100g | 高于参照值 | |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意见 | 该产品在三水街道区域范围内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菇形完整,菌盖厚实,菌褶整齐细密,菌柄肉质肥厚,香味独特,氨基酸总量、必需氨基酸总量和谷氨酸(鲜味氨基酸)含量高等特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