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颁证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 申请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 证书编号 | CAQS-MTYX-20240472 | ||
| 颁证日期 | 2024-08-19 | 有效日期 | 2026-08-18 |
| 产品名称 | 大厂番茄 | 产品类别 | 番茄 |
| 品种名称 | 普罗旺斯、粉格格 | 收获时间 | 3-11月 |
| 主要产地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威武屯村、太平庄村、马家庙村;祁各庄镇洼子村、宋各庄村、陈家府村;夏垫镇北坞四村;大厂镇霍各庄村;邵府镇大仁庄村。 | 生产历史(年) | 30 |
| 生产规模 | 50公顷 | 年商品量(吨) | 2500 |
| 产品外在特征 | 大厂番茄圆球形,果型美观,果色粉红靓丽,果面光洁饱满,平均单果重240-300g。果实多汁,口感沙而不面,甜而不粘,酸甜可口。 | ||
| 生产经营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沁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威武屯村 | ||
| 生产经营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世纪田园果蔬家庭农场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西马各庄村 | ||
| 生产经营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乐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太平庄村 | ||
| 生产经营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鲜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南太平庄村 | ||
| 生产经营单位 | 藤华苑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洼子村 | ||
| 生产经营单位 | 东玺(廊坊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北坞四村 | ||
| 申请日期 | 审核状态 | 有效日期 |
| 2025-08-05 | 省级通过 | 2026-08-18 |
| 特征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 总酸(g/100g) | 0.37 | ≤ 0.64 |
| 可溶性固形物(%) | 5.92 | ≥ 4.0 |
| 可溶性糖(%) | 3.29 | ≥ 2.0 |
| 维生素C(mg/100g) | 15.87 | 14.0 |
| 番茄红素(mg/100g) | 8.13 | ≥ 2.86 |





| 产品名称: | 大厂番茄 |
| 申请单位名称: |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 河北农业大学科教兴农中心 |
| 报告日期: | 2024年06月20日 |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乐凯南大街2596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12-7521255
传 真:0312-7521468
| 样品名称 | 大厂番茄 | 样品状态 | 样品无损,符合实验相关规定。 |
|---|---|---|---|
| 收样日期 | 2024-06-10 | 规格重量 | 3000克 |
| 申请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
大厂番茄,圆形或者卵形,果型美观,中等大小,平均单果重240-300g,颜色以深红色或者红色为主,果色靓丽,果面光洁饱满,果实多汁,口感酸甜可口,沙而不面,甜而不粘。 | ||
| 评价鉴定 依据 |
GB/T124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NY/T2637-2014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NY/T1278-2007蔬菜及其制品中可溶性糖的测定铜还原碘量法,GB5009.8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T22249-2008保健食品中番茄红素的测定。 | 评价鉴定 项目 |
总酸,可溶性固形物,可溶性总糖,维生素C,番茄红素。 |
|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
组织捣碎机,水浴锅,冷凝管,电磁炉,滴定管,折射仪,分析天平,电磁炉,鼓风干燥箱,液相色谱仪,PH计,电子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超声波清洗器。 |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
符合实验相关规定。 |
|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单项结论 | |
|---|---|---|---|---|
| 总酸 | 0.37g/100g | ≤ 0.64g/100g | 优于参考值 | |
| 可溶性固形物 | 5.92% | ≥ 4.0% | 优于参考值 | |
| 可溶性糖 | 3.29% | ≥ 2.0% | 优于参考值 | |
| 维生素C | 15.87mg/100g | 14.0mg/100g | 高于参考值 | |
| 番茄红素 | 8.13mg/100g | ≥ 2.86mg/100g | 高于参考值 | |
|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 大厂番茄,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内生产,该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境内流经潮白河、鲍丘河,水资源丰富,土壤种类多,境内生态环境优良,无外源污染,优良的气候条件和丰沛清洁的水资源条件,造就了大厂番茄独特的营养品质。检测结果显示大厂番茄的总酸、可溶性固形物、可溶性总糖、维生素C和番茄红素的指标含量均优于或高于同类产品参照值。综合评价,大厂番茄符合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