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大连瓦房店市苹果协会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030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瓦房店国光苹果 产品类别 苹果
品种名称 国光 收获时间 10月-11月
主要产地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松树镇、得利寺镇、万家岭镇、许屯镇、赵屯镇、永宁镇、赵屯乡、土城乡、阎店乡、驼山乡,共计11个乡镇46个村。 生产历史(年) 110
生产规模 360公顷 年商品量(吨) 7500
产品外在特征 瓦房店国光苹果果实偏圆形,表皮光滑,没有斑点,果皮鲜红色,光泽鲜亮,果肉淡黄色,果肉细、肉质饱满,口感清新爽脆,风味酸甜适度,汁液较多,味道浓香,带有苹果的独特香味,无涩感。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大连东马屯品韵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许屯镇东马屯村
生产经营单位 大连绿世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兴工大街9-5号
生产经营单位 大连顺禾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文兰街道办事处工联街44号
生产经营单位 大连家栋生态果蔬专业合作社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驼山乡大魏村
生产经营单位 大连东马屯瑞诚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许屯镇东马屯村
生产经营单位 大连高科果业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赵屯乡光明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总酸(%) 0.25 0.4
可溶性固形物(%) 14.2 13.8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总酸(%) 0.25 0.4
可溶性固形物(%) 14.2 13.8
膳食纤维(g/100g) 1.27 0.8
维生素C(mg/100g) 5.11 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96-2025-00002R3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瓦房店国光苹果
申请单位名称: 大连瓦房店市苹果协会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11月06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3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4-25868777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瓦房店国光苹果 样品状态 新鲜
收样日期 2025-04-24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国光 申请单位 大连瓦房店市苹果协会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果实偏圆形,表皮光滑,没有斑点,果皮鲜红色,光泽鲜亮,果肉淡黄色,果肉细、肉质饱满,口感清新爽脆,风味酸甜适度,汁液较多,味道浓香,带有苹果的独特香味,无涩感。
评价鉴定
依据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2025版)、《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 评价鉴定
项目
总酸、可溶性固形物、膳食纤维、维生素C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子天平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酸 0.25% 0.4%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4.2% 13.8% 大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膳食纤维 1.27g/100g 0.8g/100g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C 5.11mg/100g 5mg/100g 大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瓦房店市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果实偏圆形,表皮光滑,没有斑点,果皮鲜红色,光泽鲜亮,果肉淡黄色,果肉细、肉质饱满,口感清新爽脆,风味酸甜适度,汁液较多,味道浓香,带有苹果的独特香味,无涩感的感官特征;总酸优于参照值、可溶性固形物大于参照值;膳食纤维优于参照值、维生素C大于参照值的特征,经评价,该样品符合评价规范要求。本报告代替096-2025-00002R2报告,原报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