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190394
颁证日期 2019-12-16 有效日期 2026-12-15
产品名称 喀什酸奶 产品类别 奶制品
品种名称 液体乳 收获时间 常年
主要产地 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 生产历史(年) 20
生产规模 0.2万头 年商品量(吨) 280
产品外在特征 产品为半固体状,表面平滑,无颗粒感,色泽为乳白色,产品均匀细腻,质地稠厚,无气泡,具有浓郁的天然发酵香气,口感酸甜适中,细腻滑爽。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迎宾大道666号 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单位 新南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生产分公司
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迎宾大道666号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0-10-22 省级通过 2021-12-15
2021-12-08 省级通过 2022-12-15
2022-12-09 省级通过 2023-12-15
2023-10-18 省级通过 2024-12-15
2024-12-03 省级通过 2025-12-15
2026-01-22 省级通过 2026-12-15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脂肪(g/100g) 4.44 2.60
蛋白质(g/100g) 3.68 2.68
钙(mg/100g) 162 114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3-2025-00092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喀什酸奶
申请单位名称: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新疆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991-4514959

传 真:0991-450415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喀什酸奶 样品状态 半流体状
收样日期 2025-12-08 规格重量 140 g/盒
样品品种 荷斯坦牛 申请单位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喀什酸奶为半固体状,表面平滑,无颗粒感,色泽为乳白色,产品均匀细腻,质地稠厚,无气泡,具有浓郁的天然发酵乳香气,口感酸甜适中,细腻滑爽。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第二册.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9 评价鉴定
项目
脂肪、蛋白质、硒、赖氨酸、钙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凯式定氮仪、氨基酸分析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脂肪 4.44 g/100g 2.60 g/100g 优于参照值
蛋白质 3.68 g/100g 2.68 g/100g 优于参照值
钙 162 mg/100g 114 mg/100g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硒 4.2 μg/100g 1.7 μg/100g 优于参照值
赖氨酸 353 mg/100g 185 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喀什酸奶为半固体状,色泽为乳白色,外观均匀细腻,无气泡,质地稠厚,具有浓郁的天然发酵乳香气,口感酸甜适中,细腻滑爽。该产品内在品质蛋白质、脂肪、硒、钙及氨基酸含量均优于参照值。经评价,喀什酸奶持续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