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348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利川大黄 产品类别 大黄
品种名称 掌叶大黄 收获时间 10-11月
主要产地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汪营镇、柏杨坝镇、团堡镇、凉雾乡、谋道镇和东城街道等 6个乡(镇),共计90个行政村。 生产历史(年) 1000
生产规模 50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60000
产品外在特征 利川大黄呈类圆柱形、圆锥形、卵圆形或不规则块状;外皮表面粗糙,呈棕褐色至棕黑色,多具绳孔及粗皱纹;横断面呈淡红棕色或黄棕色,具放射状纹理,髓部有星点;质地坚实,气味清香,味苦而微涩。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恩施诚实通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杨柳社区一组外环北路21号
生产经营单位 湖北吉昌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利川市元堡乡忠孝村忠孝大道7号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 9.80 15.0
总灰分(%) 5.8 10.0
水溶性浸出物(%) 47.8 25.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加工流程图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65-2025-00027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利川大黄
申请单位名称: 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瑶苑3号(湖北省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7-87389482

传 真:027-8738948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利川大黄 样品状态 干样
收样日期 2025-06-19 规格重量 2kg
样品品种 掌叶大黄 申请单位 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利川大黄呈类圆柱形、圆锥形、卵圆形或不规则块状;外皮表面粗糙,呈棕褐色至棕黑色,多具绳孔及粗皱纹;横断面呈淡红棕色或黄棕色,具放射状纹理,髓部有星点;质地坚实,气味清香,味苦而微涩。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大黄) 评价鉴定
项目
水分、总灰分、水溶性浸出物、总蒽醌(以芦荟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酸(C15H8O6)、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酚(C15H10O4)和大黄素甲醚(C16H12O5)的总量计)(以干燥品计)、游离蒽醌(以芦荟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酸(C15H8O6)、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酚(C15H10O4)和大黄素甲醚(C16H12O5)的总量)(以干燥品计)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SFG-01B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SX2-4-10马弗炉、Waterse2695高效液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水分 9.80% 15.0% 低于参照值
总灰分 5.8% 10.0% 低于参照值
水溶性浸出物 47.8% 25.0%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蒽醌(以芦荟大黄素 (C15H10O5)、大黄酸(C15H8O6)、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酚 (C15H10O4)和大黄素甲醚(C16H12O5)的总量计)(以干燥品计) 2.99% 1.5% 优于参照值
游离蒽醌(以芦荟大黄素 (C15H10O5)、大黄酸(C15H8O6)、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酚 (C15H10O4)和大黄素甲醚(C16H12O5)的总量)(以干燥品计) 0.45% 0.20%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呈类圆柱形、圆锥形、卵圆形或不规则块状,外皮表面粗糙,呈棕褐色至棕黑色,多具绳孔及粗皱纹,横断面呈淡红棕色或黄棕色,具放射状纹理,髓部有星点,质地坚实,气味清香,味苦而微涩等感官品质。营养品质水分、总灰分指标低于参照值,水溶性浸出物、总蒽醌(以芦荟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酸(C15H8O6)、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酚(C15H10O4)和大黄素甲醚(C16H12O5)的总量计)(以干燥品计)、游离蒽醌(以芦荟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酸(C15H8O6)、大黄素(C15H10O5)、大黄酚(C15H10O4)和大黄素甲醚(C16H12O5)的总量)(以干燥品计)等指标均优于参照值。品质优良,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