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269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昌乐苹果 产品类别 苹果
品种名称 黄金维纳斯 收获时间 10-11月
主要产地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前店子村、后店子村、下楼村、毛家村 生产历史(年) 10
生产规模 221公顷 年商品量(吨) 8200
产品外在特征 昌乐苹果呈圆锥形,外观匀称周正,单果重250g~300g;果皮金黄,果肉淡黄色,果皮薄、果核小。肉质细嫩脆爽、香甜多汁,口感独特。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昌乐县店子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后店子村
生产经营单位 昌乐百香园家庭农场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下楼村
生产经营单位 昌乐县归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毛家村西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5.5 ≥ 13.8
总酸(%) 0.13 ≤ 0.3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5.5 ≥ 13.8
总酸(%) 0.13 ≤ 0.30
Vc(mg/100g) 6.0 ≥ 5.0
镁(mg/100g) 5.45 ≥ 4.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06-2025-0005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昌乐苹果
申请单位名称: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3788号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531-66658275

传 真:0531-8896039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昌乐苹果 样品状态 鲜样
收样日期 2024-11-01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黄金维纳斯 申请单位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昌乐苹果呈圆锥形,外观匀称周正,单果重250g~300g;果皮金黄,果肉淡黄色,果皮薄、果核小。肉质细嫩脆爽、香甜多汁,口感独特。
评价鉴定
依据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苹果类》CAQS/MTYX1002-2025、《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评价鉴定
项目
总酸、可溶性固形物、Vc、镁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阿贝折光仪,滴定管,电耦合等离子光谱发生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相关试验条件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可溶性固形物 15.5% ≥ 13.8% 优于参照值
总酸 0.13% ≤ 0.30%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Vc 6.0mg/100g ≥ 5.0mg/100g 优于参照值
镁 5.45mg/100g ≥ 4.0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昌乐苹果在昌乐县县域范围内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果皮金黄,果肉淡黄,皮薄核小、肉质细嫩,香甜多汁的感官特征;具有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高,总酸含量低的品质营养特征;具有Vc和镁含量高特色品质特征。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