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1684
颁证日期 2024-12-17 有效日期 2026-12-16
产品名称 旺苍乌天麻 产品类别 天麻
品种名称 紫天麻 收获时间 10月至次年3月
主要产地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水磨镇广福村、英萃镇中山村、国华镇古松村、米仓山镇鼓城山村等。 生产历史(年) 8
生产规模 310公顷 年商品量(吨) 10500
产品外在特征 呈椭圆形或长圆形,略扁,新鲜饱满,长8~11cm,单个重约74~155g;表面黄白色,有横环纹多轮,顶端有红棕色鹦嘴状的芽或残留茎痕,底端有圆脐形疤痕;断面白色,质脆嫩;气微、味甘。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广元博创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邦泰康郡19幢1-25
生产经营单位 旺苍县广福菌物专业合作社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水磨镇广福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12-15 省级通过 2026-12-16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总灰分(g/100g) 3.0(干基) ≤4.5(干基)
浸出物(%) 24.2(干基) ≥15.0(干基)
天麻素和对羟基苯甲醇(%) 0.65(干基) 0.25(干基)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07-2024-00017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旺苍乌天麻
申请单位名称: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附102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8-84504144

传 真:028-8479068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旺苍乌天麻 样品状态 鲜样
收样日期 2024-02-01 规格重量 3kg
申请单位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呈椭圆形或长圆形,略扁,新鲜饱满,长8~11cm,单个重约74~155g;表面黄白色,有横环纹多轮,顶端有红棕色鹦嘴状的芽或残留茎痕,底端有圆脐形疤痕;断面白色,质脆嫩;气微、味甘。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评价鉴定
项目
总灰分、浸出物、天麻素和对羟基苯甲醇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灰分 3.0(干基)g/100g ≤4.5(干基)g/100g 小于参考值
浸出物 24.2(干基)% ≥15.0(干基)% 大于参考值
天麻素和对羟基苯甲醇 0.65(干基)% 0.25(干基)% 大于参考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在旺苍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该产品呈椭圆形或长圆形,略扁,新鲜饱满,表面黄白色,有横环纹多轮,顶端有红棕色鹦嘴状的芽或残留茎痕,底端有圆脐形疤痕,断面白色,质脆嫩,气微、味甘;具有浸出物、天麻素和对羟基苯甲醇总量高于参考同类天麻,灰分低于参考同类天麻的特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