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罗甸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20960
颁证日期 2022-12-14 有效日期 2026-12-13
产品名称 罗甸大米 产品类别 大米
品种名称 野香优莉丝 收获时间 8-9月
主要产地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沫阳镇红星村、高峰村、拉良村、永进村、先锋村、跃进村等7个行政村。 生产历史(年) 43
生产规模 6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3450
产品外在特征 罗甸大米外形米细长形,米色较白,具有自然清香味,煮熟后清香,口感好,颗粒分明。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罗甸县沬阳镇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罗甸县沬阳镇红星村村民委员会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3-11-10 省级通过 2024-12-13
2024-11-13 省级通过 2025-12-13
2025-11-24 省级通过 2026-12-13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碱消值(级) 6 > 5
胶稠度(mm) 85 > 6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碱消值(级) 6 > 5
胶稠度(mm) 85 > 60
碳水化合物(g/100g) 81.2 > 77.5
硒(μg/100g) 3 > 1.99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62-2025-00026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罗甸大米
申请单位名称: 罗甸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报告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沙路388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851-84405152

传 真:0851-85895324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罗甸大米 样品状态 散装,状态完好。
收样日期 2025-09-30 规格重量 2kg
样品品种 野香优莉丝 申请单位 罗甸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罗甸大米样品外形米细长形,米色较白,具有自然清香味,煮熟后清香,口感好,颗粒分明。
评价鉴定
依据
NY/T595-2022食用籼米、《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 评价鉴定
项目
碱消值、胶稠度、碳水化合物、硒。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热鼓风干燥箱、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碱消值 6级 > 5级 优于参照值
胶稠度 85mm > 60mm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碳水化合物 81.2g/100g > 77.5g/100g 大于参照值
硒 3μg/100g > 1.99μ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罗甸县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长环境条件下,罗甸大米外形具有米细长形,米色较白,具有自然清香味,煮熟后清香,口感好,颗粒分明等特征。其内在品质碱消值、胶稠度、硒含量均优于参考值,碳水化合物含量大于参考值。综合评价其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