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卫辉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20079
颁证日期 2022-05-05 有效日期 2026-05-04
产品名称 卫辉卫红花 产品类别 红花
品种名称 卫红花 收获时间 5月、6月
主要产地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安都乡庄和村、斜道村、井岗村、饮马庄村、杨井村、后杨村、康庄村、前杨村 生产历史(年) 103
生产规模 134公顷 年商品量(吨) 300
产品外在特征 卫辉卫红花为不带子房的管状花,长约1厘米—2厘米,表面呈红黄色,质地柔软,气微香,味微苦。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卫辉市鑫福林卫红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河南省卫辉市安都乡庄和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3-03-09 省级通过 2024-05-04
2024-04-18 省级通过 2025-05-04
2025-06-26 省级通过 2026-05-04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 9.1 ≤ 13.0
浸出物(%) 44.0 ≥ 30.0
酸不溶性灰分(g/100g) 0.18 ≤ 5.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 9.1 ≤ 13.0
浸出物(%) 44.0 ≥ 30.0
酸不溶性灰分(g/100g) 0.18 ≤ 5.0
羟基红花黄色素A(%) 2.6 ≥ 1.0
红色素(A) 0.50 ≥ 0.2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1-2024-0000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卫辉卫红花
申请单位名称: 卫辉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加工所科研1号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10-62815969

传 真:010-62815881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卫辉卫红花 样品状态 干样
收样日期 2024-10-24 规格重量 散装,500克
样品品种 卫红花 申请单位 卫辉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卫辉卫红花样品为不带子房的管状花,长约1厘米—2厘米,表面呈红黄色,质地柔软,气微香,味微苦。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药典》2020 评价鉴定
项目
水分、浸出物、酸不溶性灰分、红色素、羟基红花黄色素A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高效液相色谱仪、电子天平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检测条件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水分 9.1% ≤ 13.0% 符合药典要求
浸出物 44.0% ≥ 30.0% 优于药典要求
酸不溶性灰分 0.18g/100g ≤ 5.0g/100g 符合药典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羟基红花黄色素A 2.6% ≥ 1.0% 优于药典要求
红色素 0.50A ≥ 0.20A 优于药典要求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卫辉县域范围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卫红花表面呈红黄色,质地柔软,气微香,味微苦的感官特征,其内在品质浸出物、羟基红花黄色素A、红色素含量均优于药典规定值。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