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吉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190077
颁证日期 2019-05-10 有效日期 2026-05-09
产品名称 吉县苹果 产品类别 苹果
品种名称 红富士 收获时间 10月
主要产地 吉县吉昌镇东关村 生产历史(年) 50
生产规模 533公顷 年商品量(吨) 8000
产品外在特征 果形近圆形,端正圆润,果肩略宽,完整良好,果面细腻,质地偏硬,果肉呈黄白色,肉质脆爽紧实,多汁,具有苹果特有的香调。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吉县吉昌镇绿之源苹果专业合作社
地址 吉县吉昌镇林雨村
生产经营单位 吉县永盛果业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吉昌镇圪针沟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0-03-10 省级通过 2021-05-08
2021-03-17 省级通过 2022-05-09
2022-04-01 省级通过 2023-05-09
2023-02-27 省级通过 2024-05-09
2024-04-26 省级通过 2025-05-09
2025-04-30 省级通过 2026-05-09
2026-04-07 审核中 2026-05-09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总酸(%) 0.13 ≤ 0.4
可溶性固形物(%) 15.0 ≥ 13.8
可溶性糖(%) 13.60 ≥ 1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总酸(%) 0.13 ≤ 0.4
可溶性固形物(%) 15.0 ≥ 13.8
可溶性糖(%) 13.60 ≥ 10
钾(mg/100g) 235 83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83-2025-00043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吉县苹果
申请单位名称: 吉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南京路南星辰热力货场西科研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451-87137551

传 真:0451-87137515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吉县苹果 样品状态 新鲜,完整
收样日期 2025-03-31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红富士 申请单位 吉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果形近圆形,端正圆润,果肩略宽,完整良好,果面细腻,质地偏硬,果肉呈黄白色,肉质脆爽紧实,多汁,具有苹果特有的香调。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第一册)、《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查询系统锦州苹果》、《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苹果类)》 评价鉴定
项目
总酸、可溶性固形物、可溶性糖、钾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天平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酸 0.13% ≤ 0.4%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5.0% ≥ 13.8%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糖 13.60% ≥ 10%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钾 235mg/100g 83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吉县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吉县苹果果形近圆形,端正圆润,果肩略宽,完整良好,果面细腻,质地偏硬,果肉呈黄白色,肉质脆爽紧实,多汁,具有苹果特有的香调;一般性指标总酸、可溶性固形物、可溶性糖均优于参照值;特征性指标钾优于参照值等特征。经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