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清水河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30775
颁证日期 2023-12-19 有效日期 2026-12-18
产品名称 清水河米醋 产品类别 醋
品种名称 金苗K1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窑沟乡窑沟村、上场村 生产历史(年) 5
生产规模 750吨 年商品量(吨) 750
产品外在特征 清水河米醋外观色泽呈棕黑色,无杂质、无沉淀物,味道酸中带甜,酸而不涩,酸味柔和,具有米醋固有的气味和滋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呼和浩特市窑沟月盛香坊合作社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窑沟乡窑沟村委会
生产经营单位 内蒙古原滋原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窑沟乡窑沟村委上场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4-10-17 省级通过 2025-12-18
2025-10-29 省级通过 2026-12-18
2025-10-29 审核中 2026-12-18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总酸(以乙酸计)(g/L) 56.59 ≥ 35.0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g/100ml) 2.23 ≥ 0.5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 10.72 ≥ 0.7
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mg/100g) 640 170.4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9-2023-0023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清水河米醋
申请单位名称: 清水河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120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471-4926894

传 真:0471-4926330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清水河米醋 样品状态 液体
收样日期 2023-07-31 规格重量 160mL*6瓶
申请单位 清水河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清水河米醋外观色泽呈棕黑色,无杂质、无沉淀物,味道酸中带甜,酸而不涩,酸味柔和,具有米醋固有的气味和滋味。
评价鉴定
依据
T/QGCML288-2022《小米醋》、T/QGCML357-2022《黑米醋》、T/ZZB0930-2019《浙江玫瑰米醋》、T/GFPU0005-2020《纯粮米醋》、《传统固态发酵小米醋风味物质的变化及工艺改良》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评价鉴定
项目
总酸、氨基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挥发酸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酸(以乙酸计) 56.59g/L ≥ 35.0g/L 高于参考值,满足标准要求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 2.23g/100ml ≥ 0.5g/100ml 高于参考值,满足标准要求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10.72g/100ml ≥ 0.7g/100ml 高于参考值,满足标准要求
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 640mg/100g 170.4mg/100g 高于参考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清水河县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外观色泽呈棕黑色,味道酸中带甜,酸而不涩,酸味柔和的特性,内在品质总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挥发酸均高于参考值,满足标准要求,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高于参考值。综合评价其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独特的营养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