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190142
颁证日期 2019-09-24 有效日期 2026-09-23
产品名称 兰溪荞麦酒 产品类别 酒
品种名称 酒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墩头工业园区 生产历史(年) 137
生产规模 347公顷 年商品量(吨) 2000
产品外在特征 样品清澈透明,清香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协调的复合香气。酒体柔和协调,绵甜、爽净、余味悠长。本产品中总黄酮、总多酚等营养成分为同类白酒产品特有,乙酸乙酯、乳酸乙酯和总脂等香气组分的含量优于同类产品。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兰溪市梅江烧酒厂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墩头工业园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0-07-07 省级通过 2021-09-23
2021-08-19 省级通过 2022-09-23
2022-06-14 省级通过 2023-09-23
2023-06-25 省级通过 2024-09-23
2024-09-18 省级通过 2025-09-23
2025-09-15 省级通过 2026-09-23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乙酸乙酯(g/L) 1.25 0.60--2.6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1.52 ≥ 1.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乙酸乙酯(g/L) 1.25 0.60--2.6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1.52 ≥ 1.0
总黄酮(mg/100g) 0.62 0.48
总多酚(%) 0.0009 0.0004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115-2025-00015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兰溪荞麦酒
申请单位名称: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浙江科技大学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报告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大学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517-85070378

传 真:0517-85070378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兰溪荞麦酒 样品状态 一级,液体
收样日期 2025-08-20 规格重量 酒精度50%vol,清香型,500mL/瓶
样品品种 白酒 申请单位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样品清澈透明,清香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酒体纯甜柔和,自然系谐调、清新爽净,余味悠长。
评价鉴定
依据
1、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高度酒,优级);2、DBS53/007-2015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3、市售同类荞麦烧(酒精度50%,清香型)产品的测定值。 评价鉴定
项目
感官、总多酚、总黄酮、乙酸乙酯、总酯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气相色谱仪、分光光度计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相关实验条件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乙酸乙酯 1.25g/L 0.60g/L--2.60g/L 符合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1.52g/L ≥ 1.0g/L 优于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黄酮 0.62mg/100g 0.48mg/100g 大于
总多酚 0.0009% 0.0004% 大于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样品清澈透明,清香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酒体纯甜柔和,自然谐调、清新爽净,余味悠长。本产品中总黄酮、总多酚等营养成分及乙酸乙酯、总酯等香气组分的含量优于或大于同类产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年度确认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