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00278
颁证日期 2020-09-17 有效日期 2026-09-16
产品名称 明光艾草 产品类别 艾叶
品种名称 明光艾草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明光市17个乡镇街道、139个行政村均有种植。 生产历史(年) 5
生产规模 475公顷 年商品量(吨) 350000
产品外在特征 叶片呈卵状三角形,长4-5cm,宽3-4cm,羽状深裂,每侧具裂片2-3枚,裂片披针形,边缘有不规则锯齿,叶片表面黄绿色。株高70-150厘米,茎单生,有明显的纵棱,上部有分支,单叶分螺旋状着生,主根明显,侧根多,茎叶枝均有灰色蛛丝状柔毛,性味芳香。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明光市清山艾草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明光市 明光街道车站路423-1号久高明都2幢1单元201室
生产经营单位 安徽臻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明光市石坝镇铁山村龙岗组
生产经营单位 明光艾之健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涧溪镇艾草产业园A-1栋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1-08-06 省级通过 2022-09-16
2022-08-23 省级通过 2023-09-16
2023-07-24 省级通过 2024-09-16
2024-08-29 省级通过 2025-09-16
2025-06-30 省级通过 2026-09-16
2025-06-30 审核中 2026-09-16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 11.3 ≤ 15
总灰分(%) 10.1 ≤ 12
酸不溶性灰分(g/100g) 2.01 ≤ 3
桉油精(%) 0.29 ≥ 0.0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7-2023-00002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明光艾草
申请单位名称: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3年07月21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四路11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532-88703386

传 真:0532-88703386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明光艾草 样品状态 一级,干艾叶
收样日期 2023-07-14 规格重量 3kg
申请单位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叶片呈卵状三角形,长4-5cm,宽3-4cm,羽状深裂,每侧具裂片2-3枚,裂片披针形,边缘有不规则锯齿,叶片上表面黄绿色,有稀疏的柔毛,下表面密生白色绒毛。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 评价鉴定
项目
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桉油精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鼓风干燥箱、马弗炉、气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水分 11.3% ≤ 15% 小于参考值
总灰分 10.1% ≤ 12% 小于参考值
酸不溶性灰分 2.01g/100g ≤ 3g/100g 小于参考值
桉油精 0.29% ≥ 0.05% 大于参考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叶片呈卵状三角形,长4-5cm,宽3-4cm,羽状深裂,每侧具裂片2-3枚,裂片披针形,边缘有不规则锯齿,叶片上表面黄绿色,有稀疏的柔毛,下表面密生白色绒毛,质柔软,艾香突出。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及桉油精含量优于《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规定值。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