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永城市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0548
颁证日期 2025-08-25 有效日期 2026-08-24
产品名称 李寨莴笋 产品类别 莴笋
品种名称 飞桥一品香红莴笋 收获时间 每年的3-4月
主要产地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李寨镇曾楼村、苏楼村、关庄村。 生产历史(年) 120
生产规模 1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7270
产品外在特征 植株高大,下部粗壮,上部渐细,株高71-89cm,单株重540-790g,横径4.1-4.7cm,叶片绿色披针形,茎皮白绿色,茎肉翠绿、脆嫩多汁、微甜、清香。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永城市言华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永城市李寨镇曾楼村
生产经营单位 永城市庆业生态农业家庭农场
地址 永城市李寨镇曾楼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粗纤维(%) 0.3 0.6
维生素C(mg/100g) 4.56 4.0
可溶性总糖(%) 0.96 0.653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粗纤维(%) 0.3 0.6
维生素C(mg/100g) 4.56 4.0
可溶性总糖(%) 0.96 0.653
β-胡萝卜素(μg/100g) 10.8 5.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8-2025-00034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李寨莴笋
申请单位名称: 永城市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5724245

传 真:0371-65713926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李寨莴笋 样品状态 新鲜
收样日期 2025-04-11 规格重量 4.8kg
样品品种 飞桥一品香红莴笋 申请单位 永城市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中心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植株高大,下部粗壮,上部渐细,株高71-89cm,单株重540-790g,横径4.1-4.7cm,叶片绿色披针形,茎皮白绿色,茎肉翠绿、脆嫩多汁、微甜、清香。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表一045324、表6-2C034;北方园艺.2009(09)《不同品种莴笋的品质比较研究》 评价鉴定
项目
粗纤维、维生素C、可溶性总糖、β-胡萝卜素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滴定管、液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粗纤维 0.3% 0.6%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C 4.56mg/100g 4.0mg/100g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总糖 0.96% 0.653%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β-胡萝卜素 10.8μg/100g 5.5μ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李寨莴笋在河南省永城市李寨镇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植株高大,下粗上细,叶片绿色、披针形,茎皮白绿色,茎肉翠绿、脆嫩多汁、微甜、清香的感官特征;品质指标粗纤维、维生素C、可溶性总糖、β-胡萝卜素含量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李寨莴笋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