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0588
颁证日期 2024-08-19 有效日期 2026-08-18
产品名称 本溪大米 产品类别 稻谷
品种名称 吉宏6 收获时间 10月
主要产地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碱厂村、台山村、长咀村,赵堡村、东营坊乡东营坊村、宫堡村、 生产历史(年) 15
生产规模 730公顷 年商品量(吨) 4300
产品外在特征 成熟饱满,米粒半透明,颗粒均匀、圆润,香味浓郁,籽粒完整碎米少。蒸煮后具有米饭特有的香气,有明显光泽,洁白、油亮,饭粒完整性好,滑爽有粘性,口感细腻,咀嚼时有淡淡甜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龙兴农场
地址 本溪县碱厂镇碱厂村
生产经营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金桥优质米专业合作社
地址 本溪县碱厂镇碱厂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08-18 省级通过 2026-08-18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脂肪(g/100g) 1.0 1.2
直链淀粉(%) 15.8 15.0--20.0
胶稠度(mm) 95 ≥ 60
铁(mg/100g) 2.56 0.2
锌(mg/100g) 2.16 1.76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96-2024-00001R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本溪大米
申请单位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3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4-25868777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本溪大米 样品状态 固体颗粒状
收样日期 2024-03-05 规格重量 2kg
样品品种 大米 申请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成熟饱满,米粒半透明,颗粒均匀、圆润,香味浓郁。蒸煮后具有米饭特有的香气,有明显光泽,饭粒完整性好,滑爽有粘性,口感细腻,咀嚼时有淡淡的甜味。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品营养成分表》(第六版/第1册)012106、GB/T18824-200/《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 评价鉴定
项目
脂肪、直链淀粉、胶稠度、铁、锌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脂肪 1.0g/100g 1.2g/100g 高于参照值
直链淀粉 15.8% 15.0%--20.0% 符合参照值
胶稠度 95mm ≥ 60mm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铁 2.56mg/100g 0.2mg/100g 优于参照值
锌 2.16mg/100g 1.76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本溪县碱厂镇地处太子河源头水源重点保护区,泉水清澈,土壤肥沃,四周群山环绕,空气清鲜。该地处于中温带湿润气候区,季风和大陆性气候明显,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湿度适中,雨热同期。该产品在本溪县碱厂镇独特的生长环境下,具有成熟饱满,米粒半透明,颗粒均匀、圆润,香味浓郁。蒸煮后具有米饭特有的香气,有明显光泽,饭粒完整性好,滑爽有粘性,口感细腻,咀嚼时有淡淡的甜味的感官特征。脂肪高于参照值,胶稠度、铁、锌均优于参照值,直链淀粉品质指标在参照值范围内。综合评价,本溪大米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要求。本报告代替096-2024-00001报告,原报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