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099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七台河大米 产品类别 大米
品种名称 齐粳10、龙洋11 收获时间 9月-10月
主要产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长兴乡长兴村、新风村 、长胜村、柳毛河村、中鲜村;茄子河区中心河乡更生村;共计2个区6个村。 生产历史(年) 30
生产规模 30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20000
产品外在特征 七台河大米米粒细长,呈短圆或椭圆形,颗粒饱满,晶莹透亮;蒸煮后米质油润,米饭松软有韧性,饭香四溢,冷饭不回生;煮粥时,汤汁如乳,口感清香。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七台河市金穗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七台河市新兴区越秀路116号
生产经营单位 七台河市春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长兴村村委会南侧70米处
生产经营单位 七台河市海洋水稻专业合作社
地址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更生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胶稠度(mm) 89 ≥ 60
直链淀粉(%) 17.4 13.0--20.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胶稠度(mm) 89 ≥ 60
直链淀粉(%) 17.4 13.0--20.0
维生素B1(mg/100g) 0.0717 ≥ 0.06
维生素B2(mg/100g) 0.0259 ≥ 0.02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加工流程图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53-2025-0003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七台河大米
申请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5-1、海泰创新六路2号6-1(3层6301-6310,4层6401-6406)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2-23416617

传 真:022-2341661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七台河大米 样品状态 干样
收样日期 2025-10-27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齐粳10 申请单位 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七台河大米米粒细长,呈短圆或椭圆形,颗粒饱满,晶莹透亮;蒸煮后米质油润,米饭松软有韧性,饭香四溢,冷饭不回生;煮粥时,汤汁如乳,口感清香。
评价鉴定
依据
NY/T419-2021《绿色食品稻米》、《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第一册) 评价鉴定
项目
胶稠度、直链淀粉、维生素B1、维生素B2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米胶长度测定箱、紫外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相关规定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胶稠度 89mm ≥ 60mm 优于参照值
直链淀粉 17.4% 13.0%--20.0% 符合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维生素B1 0.0717mg/100g ≥ 0.06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B2 0.0259mg/100g ≥ 0.02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七台河市域范围内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米粒细长,呈短圆或椭圆形,颗粒饱满,晶莹透亮;蒸煮后米质油润,米饭松软有韧性,饭香四溢,冷饭不回生;煮粥时,汤汁如乳,口感清香的感官品质。营养品质中直链淀粉符合参照值,满足标准要求;胶稠度、维生素B1、维生素B2均优于同类产品的参照值。经评价,该样品符合评价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