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31331
颁证日期 2023-12-19 有效日期 2026-12-18
产品名称 灵武西兰花 产品类别 青花菜
品种名称 耐寒优秀 收获时间 6-8月
主要产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梧桐树乡梧桐树村、李家圈村、河忠堡村 生产历史(年) 8
生产规模 1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2250
产品外在特征 花球呈半圆球形,紧实、饱满,色泽青绿,花蕾闭合,蕾粒大小均匀;花茎鲜嫩,分支花茎短,主茎粗、表皮薄,口感脆嫩,风味鲜美。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灵武市家和家庭农场
地址 灵武市梧桐树乡梧桐树村二队
生产经营单位 宁夏泉茗瓜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九队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4-11-13 省级通过 2025-12-18
2025-12-16 省级通过 2026-12-18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可溶性总糖(%) 2.38 0.96--1.78
维生素C(mg/100g) 67.9 ≥ 56.0
β-胡萝卜素(μg/100g) 209 ≥ 30.3
磷(mg/100g) 75 ≥ 61
钾(mg/100g) 370 ≥ 179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59-2023-00010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灵武西兰花
申请单位名称: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宁夏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951-6886863

传 真:0951-688686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灵武西兰花 样品状态 花球紧实、饱满,色泽青绿,有西兰花固有的香味。
收样日期 2023-06-05 规格重量 4000 g
申请单位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花球呈半圆球形,紧实、饱满,色泽青绿,花蕾闭合,蕾粒大小均匀;花茎鲜嫩,分支花茎短,主茎粗、表皮薄,口感脆嫩,风味鲜美。
评价鉴定
依据
可溶性总糖含量参照:肖颖,周洁等.不同肥料处理对青花菜产量和品质的影响[J].长江蔬菜,2019(14):58-60;维生素C、β-胡萝卜素、磷、钾含量参照:《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 评价鉴定
项目
可溶性总糖、维生素C、β-胡萝卜素、磷、钾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Waterse2695液相色谱仪、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410火焰光度计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室温:22.0℃~25.0℃湿度:36%~39%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可溶性总糖 2.38 % 0.96%--1.78%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C 67.9mg/100g ≥ 56.0mg/100g 优于参照值
β-胡萝卜素 209μg/100g ≥ 30.3μg/100g 优于参照值
磷 75mg/100g ≥ 61mg/100g 优于参照值
钾 370mg/100g ≥ 179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宁夏灵武市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花球呈半圆球形,紧实、饱满,色泽青绿,花蕾闭合,蕾粒大小均匀;花茎鲜嫩,分支花茎短,主茎粗、表皮薄,口感脆嫩,风味鲜美”的感官特征。其内在品质可溶性总糖、维生素C、β-胡萝卜素、磷、钾均优于参考同类产品。综合评价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
编号:059-2023-00006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梧桐树西兰花
申请单位名称: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宁夏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951-6886863

传 真:0951-688686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梧桐树西兰花 样品状态 花球紧实、饱满,色泽青绿,有西兰花固有的香味。
收样日期 2023-06-05 规格重量 4000 g
申请单位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花球呈半圆球形,紧实、饱满,色泽青绿,花蕾闭合,蕾粒大小均匀;花茎鲜嫩,分支花茎短,主茎粗、表皮薄,口感脆嫩,风味鲜美。
评价鉴定
依据
蛋白质含量参照:DB52/T488.6-2005《青花菜》;可溶性总糖含量参照:肖颖,周洁等.不同肥料处理对青花菜产量和品质的影响[J].长江蔬菜,2019(14):58-60;维生素C、β-胡萝卜素、磷、钾含量参照:《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可溶性总糖、维生素C、β-胡萝卜素、磷、钾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8400型全自动定氮仪、Waterse2695液相色谱仪、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410火焰光度计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室温:22.0℃~25.0℃;湿度:36%~39%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3.11g/100g ≥ 2.4g/100g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总糖 2.38% 0.96%--1.78%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C 67.9mg/100g ≥ 56.0mg/100g 优于参照值
β-胡萝卜素 209μg/100g ≥ 30.3μg/100g 优于参照值
磷 75mg/100g ≥ 61mg/100g 优于参照值
钾 370mg/100g ≥ 179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宁夏灵武市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花球呈半圆球形,紧实、饱满,色泽青绿,花蕾闭合,蕾粒大小均匀;花茎鲜嫩,分支花茎短,主茎粗、表皮薄,口感脆嫩,风味鲜美”的感官特征。其内在品质蛋白质、可溶性总糖、维生素C、β-胡萝卜素、磷、钾均优于参考同类产品。综合评价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