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00820
颁证日期 2020-12-25 有效日期 2026-12-24
产品名称 洛浦芦笋 产品类别 芦笋
品种名称 格兰德 收获时间 11月-6月
主要产地 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朝阳新村 生产历史(年) 5
生产规模 60公顷 年商品量(吨) 800
产品外在特征 芦笋食用部分是柔嫩的幼茎,形状规则呈长条状,躯干饱满光滑,单个长度约20-25厘米,茎部表皮为翠绿色,内部乳白色,顶端叶片呈三角形鳞片状,质脆嫩,味鲜美、微甜,含粗纤维,具有独特的芳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洛浦县大漠桃花源果蔬专业合作社
地址 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朝阳村
生产经营单位 新疆大智慧核桃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北京路工业园区京洛大道12号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1-11-11 省级通过 2022-12-24
2022-10-24 省级通过 2023-12-24
2023-12-20 省级通过 2024-12-24
2024-12-02 省级通过 2025-12-24
2026-01-23 省级通过 2026-12-24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维生素C(mg/100g) 24.4 7.0
钙(mg/100g) 16.2 9.0
赖氨酸(mg/100g) 86 48
天冬氨酸(mg/100g) 300 21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3-2026-0000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洛浦芦笋
申请单位名称: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新疆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991-4514959

传 真:0991-450415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洛浦芦笋 样品状态 鲜样
收样日期 2025-12-05 规格重量 /
样品品种 格兰德 申请单位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洛浦芦笋呈细长条状,翠绿有光泽,笋体挺直饱满,长30-35cm,笋尖鳞片紧密,笋肉中心乳白色,无空心,质脆易折,微甜,口感细腻,清新爽口,具有产品固有的清香。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第1册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8;陈学红等.不同采收期绿芦笋品质的综合评价[J].食品与发酵工业,2017,43(01):225-230. 评价鉴定
项目
总糖、粗纤维、赖氨酸、维生素C、钙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氨基酸分析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糖 2.65 g/100g 1.84 g/100g 优于参照值
粗纤维 0.6 % ≤ 1.6% 优于参照值
赖氨酸 80 mg/100g 48 mg/100g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维生素C 18.6 mg/100g 7.0 mg/100g 优于参照值
钙 27.6 mg/100g 9 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洛浦芦笋呈细长条状,翠绿有光泽,笋体挺直饱满,长30-35cm,笋尖鳞片紧密,笋肉中心乳白色,无空心,质脆易折,微甜,口感细腻,清新爽口,具有产品固有的清香。内在品质总糖、粗纤维、赖氨酸、维生素C、钙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其持续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