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10624
颁证日期 2021-12-22 有效日期 2026-12-21
产品名称 鄂伦春防风 产品类别 防风
品种名称 防风 收获时间 10-11月
主要产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诺敏镇、古里乡、乌鲁布铁镇、宜里镇等 生产历史(年) 30
生产规模 205公顷 年商品量(吨) 31
产品外在特征 鄂伦春防风呈长圆柱形,下部渐细,长约18-25cm,直径约0.8-1.8cm,表面为棕黄色,粗糙有皱纹;其质地较松、易折断,断面为黄色,有裂隙,味微甘。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北方药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生产经营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兴盛村桉宇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兴盛村2组24号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2-09-29 省级通过 2023-12-21
2023-12-06 省级通过 2024-12-21
2024-11-22 省级通过 2025-12-21
2025-11-12 省级通过 2026-12-21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 7.7 ≤ 10.0
灰分(%) 4.7 ≤ 6.5
醇溶性浸出物(%) 19 ≥ 13.0
升麻素苷+5-O-甲基维斯阿米醇甘(%) 0.58 ≥ 0.48
酸不溶性灰分(g/100g) 1.0 ≤ 1.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9-2024-0007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鄂伦春防风
申请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120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471-4926894

传 真:0471-4926330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鄂伦春防风 样品状态 干样
收样日期 2024-06-25 规格重量 500g
申请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鄂伦春防风呈长圆柱形,下部渐细,长约19-24cm,直径约0.9-1.5cm,表面为棕黄色,有皱纹,易折断,断面为黄色,有裂隙,味微甘。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部、T/HBAIA0001-202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唐防风》 评价鉴定
项目
醇溶性浸出物、升麻素甘+5-O-甲基维斯阿米醇苷、水分、酸不溶性灰分、灰分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恒温干燥箱、高效液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室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水分 7.7% ≤ 10.0% 优于参考值,满足药典要求
灰分 4.7% ≤ 6.5% 优于参考值,满足药典要求
醇溶性浸出物 19% ≥ 13.0% 优于参考值,满足药典要求
升麻素苷+5-O-甲基维斯阿米醇甘 0.58% ≥ 0.48% 优于参考值,满足药典要求
酸不溶性灰分 1.0g/100g ≤ 1.5g/100g 优于参考值,满足药典要求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鄂伦春自治旗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长环境下,具有表面为棕黄色,有皱纹,易折断,断面为黄色,有裂隙,味微甘的特性,内在品质水分、升麻素苷+5-O-甲基维斯阿米醇甘、醇溶性浸出物、酸不溶性灰分、灰分均优于参考值,满足药典要求。综合评价其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