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0022
颁证日期 2025-05-16 有效日期 2026-05-15
产品名称 抚顺单片黑木耳 产品类别 木耳
品种名称 三友木耳1号、黑保一号 收获时间 4-5月;9-10月
主要产地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海浪乡、石文镇、峡河乡、救兵镇、上马镇、后安镇、马圈子乡、汤图满族乡,共8个乡镇95个行政村。 生产历史(年) 50
生产规模 112公顷 年商品量(吨) 460
产品外在特征 抚顺单片黑木耳形似“碗”状,单耳、耳体小,耳面黑褐色,平滑有光感,背面暗灰色,绒毛短而少,泡发后色泽鲜亮,肉质肥厚,口感细腻,脆爽有弹性。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三友农业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县后安镇南彰党村
生产经营单位 抚顺县清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地址 抚顺县后安镇郑家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11.5 ≥ 7.0
钙(mg/100g) 736 710
总糖(以转化糖计)(%) 42.6 ≥ 22.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11.5 ≥ 7.0
钙(mg/100g) 736 710
总糖(以转化糖计)(%) 42.6 ≥ 22.0
谷氨酸(mg/100g) 1360 1075
丝氨酸(mg/100g) 510 46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110-2024-0004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抚顺单片黑木耳
申请单位名称: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4-86916666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抚顺单片黑木耳 样品状态 干样、固体
收样日期 2024-10-21 规格重量 1.5kg
样品品种 三友木耳1号、黑保一号 申请单位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抚顺单片黑木耳形似“碗”状,单耳、耳体小,耳面黑褐色,平滑有光感,背面暗灰色,绒毛短而少,泡发后色泽鲜亮,肉质肥厚,口感细腻,脆爽有弹性。
评价鉴定
依据
GB/T6192-2019《黑木耳》、《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抚顺单片黑木耳》、《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钙、总糖(以转化糖计)、谷氨酸、丝氨酸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液相色谱仪、pH计、凯氏定氮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11.5% ≥ 7.0% 优于参照值
钙 736mg/100g 710mg/100g 高于参照值
总糖(以转化糖计) 42.6% ≥ 22.0%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谷氨酸 1360mg/100g 1075mg/100g 优于参照值
丝氨酸 510mg/100g 465mg/100g 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抚顺单片黑木耳在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长环境下,具有外形形似“碗”状,单耳、耳体小,耳面黑褐色,平滑有光感,背面暗灰色,绒毛短而少,泡发后色泽鲜亮,肉质肥厚,口感细腻,脆爽有弹性的特征。内在品质蛋白质、总糖(以转化糖计)、谷氨酸优于参照值,钙、丝氨酸高于参照值,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