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00391
颁证日期 2020-09-17 有效日期 2026-09-16
产品名称 海丰芝麻 产品类别 芝麻
品种名称 乌芝麻 收获时间 11月
主要产地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大塘村、新平村,城东镇汀州 生产历史(年) 250
生产规模 2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155
产品外在特征 蒴果矩圆形,长2-3厘米,直径6-12毫米,有纵棱,直立,被毛,分裂至中部或至基部。芝麻种子有黑白两种。黑芝麻产量比白芝麻高,但含油量不及白芝麻。芝麻种子含油量高达55%,富含B族维生素、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E、卵磷脂、叶酸等,营养丰富。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海丰县台农种养专业合作社
地址 海丰县平东镇大塘村
生产经营单位 海丰县勤之富种养专业合作社
地址 海丰县公平镇洪厝围村1号
生产经营单位 汕尾市绿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 海丰县黄羌镇虎噉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1-06-21 省级通过 2022-09-16
2022-06-20 省级通过 2023-09-16
2023-09-01 省级通过 2024-09-16
2024-08-15 省级通过 2025-09-16
2025-09-02 省级通过 2026-09-16
2025-09-02 审核中 2026-09-16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20.1 ≥ 19.0
氨基酸总量(g/100g) 19.77 15.56g/100g-20.36
水分(%) 4.8 ≤ 6.0
灰分(%) 5.3 ≤ 8.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48-2023-00163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海丰芝麻
申请单位名称: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0号省农科院创新大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0-85161829

传 真:020-8516106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海丰芝麻 样品状态 干样
收样日期 2023-08-03 规格重量 3kg
申请单位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该产品呈扁卵圆形,长2.8mm~3.5mm,宽1.4mm~2.0mm,千粒重约3.2g;种皮薄,表面黑色,籽粒饱满,富油性。
评价鉴定
依据
NY/T1509-2017《绿色食品芝麻及其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等标准文献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氨基酸总量、水分、灰分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天平、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氨基酸分析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试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20.1% ≥ 19.0% 大于参照值
氨基酸总量 19.77g/100g 15.56g/100g-20.36g/100g 符合参照值
水分 4.8% ≤ 6.0% 小于参照值
灰分 5.3% ≤ 8.0% 小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海丰县地域范围内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皮薄肉厚、种皮黑色、籽粒饱满、富油性等感官品质特征;具有蛋白质含量高、氨基酸总量丰富,水分和灰分含量低等营养品质特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