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嵩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10759
颁证日期 2021-12-22 有效日期 2026-12-21
产品名称 闫庄大葱 产品类别 葱
品种名称 闫葱一号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嵩县闫庄镇竹园村、王元村 生产历史(年) 1002
生产规模 102.6公顷 年商品量(吨) 5386.5
产品外在特征 植株高大,高90-121cm,葱白长28-30cm、横径2.2-2.6cm,单株重132-298g。葱叶浓绿,葱白洁白,口感脆嫩、辛辣适中,葱香浓郁。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嵩县宗英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闫庄镇王元村
生产经营单位 嵩县富竹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闫庄镇竹园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2-10-20 省级通过 2023-12-21
2023-11-29 省级通过 2024-12-21
2024-12-06 省级通过 2025-12-21
2025-12-05 省级通过 2026-12-21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粗纤维(%) 0.8 2.2
维生素C(mg/100g) 17.8 3.0
β-胡萝卜素(μg/100g) 249 10.8
可溶性总糖(%) 5.32 3.8
硫(mg/kg) 946 31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8-2024-0016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闫庄大葱
申请单位名称: 嵩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5724245

传 真:0371-65713926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闫庄大葱 样品状态 新鲜植株
收样日期 2024-10-14 规格重量 3.8kg
申请单位 嵩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植株高大,高90-121cm,葱白长28-30cm、横径2.2-2.6cm,单株重132-298g。葱叶浓绿,葱白洁白,口感脆嫩、辛辣适中,葱香浓郁。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044206、表6-2C072;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查询系统-甘谷大葱 评价鉴定
项目
硫、β-胡萝卜素、维生素C、粗纤维、可溶性总糖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液相色谱仪、ICP-OES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粗纤维 0.8% 2.2%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C 17.8mg/100g 3.0mg/100g 优于参照值
β-胡萝卜素 249μg/100g 10.8μg/100g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总糖 5.32% 3.8% 优于参照值
硫 946mg/kg 310mg/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闫庄大葱在河南省嵩县闫庄镇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植株高大,葱叶浓绿,葱白洁白,口感脆嫩、辛辣适中,葱香浓郁的感官特征;内在品质指标β-胡萝卜素、维生素C、粗纤维、可溶性总糖、元素硫含量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闫庄大葱持续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