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10699
颁证日期 2021-12-22 有效日期 2025-12-21
产品名称 顺昌大米 产品类别 大米
品种名称 顺昌大米 收获时间 11月
主要产地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溪兰村、余墩村、源头村、水南村及郑坊镇榜山村、上坊村 生产历史(年) 8
生产规模 650公顷 年商品量(吨) 2835000
产品外在特征 米粒完整良好,新鲜,无病虫害,大米形状具有籼米固有特征,米粒细长;组织细密,白色透明,腹白较小,硬质粒多,油性较大,自然稻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顺昌县双溪玉山家庭农场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溪兰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2-09-26 省级通过 2023-12-21
2023-11-24 省级通过 2024-12-21
2024-08-19 省级通过 2025-12-21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7.95 7.7
锌(mg/kg) 16.1 14.6
直链淀粉(干基)(%) 17.72 15--19
垩白度(%) 0.9 ≤ 2.0
胶稠度(mm) 76 ≥ 7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9-2024-00042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顺昌大米
申请单位名称: 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7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591-87861583

传 真:0591-8786942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顺昌大米 样品状态 特级
收样日期 2024-06-28 规格重量 5 kg
申请单位 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米粒完整良好,新鲜,无病虫害,大米形状具有籼米固有特征,米粒细长;组织细密,白色透明,腹白较小,硬质粒多,油性较大,自然稻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1、GB/T20040-2005地理标志产品方正大米;2、中国食物成分表(第二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中编码01-2-201。 评价鉴定
项目
垩白度、胶稠度、直链淀粉、蛋白质和锌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相关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7.95g/100g 7.7g/100g 大于参照值
锌 16.1mg/kg 14.6mg/kg 大于参照值
直链淀粉(干基) 17.72% 15%--19% 符合参照值
垩白度 0.9% ≤ 2.0% 优于参照值
胶稠度 76mm ≥ 70mm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意见 该产品在顺昌县区域范围内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米粒细长,组织细密,白色透明,腹白较小,硬质粒多,油性较大,自然稻香味等感官品质特征;具有蛋白质和锌元素含量高,直链淀粉含量适中,胶稠度大、垩白度低等营养品质特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