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100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七台河梅花鹿 产品类别 鹿
品种名称 梅花鹿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铁山乡四新村,茄子河区中心河乡中心河村,茄子河区兴北镇北兴农场,勃利县永恒乡永顺村复兴屯,勃利县大四站镇吉兴河村,共计2个县区,5个乡镇的4个村1个农场。 生产历史(年) 102
生产规模 0.2130万头 年商品量(吨) 30
产品外在特征 七台河梅花鹿肌肉呈深红色,具有光泽,脂肪少呈白色,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纹理清晰,细腻有弹性,外表稍湿润不粘手,略带腥膻味;煮熟后汤汁澄清透明,漂浮的脂肪团少,具有鹿肉固有的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黑龙江赵刚鹿业养殖有限公司
地址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铁山乡四新村村委会旁边
生产经营单位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世荣鹿场
地址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铁山乡四新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21.7 ≥ 19.7
脂肪(%) 1.5 < 3
锌(mg/100g) 4.92 ≥ 2.23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21.7 ≥ 19.7
脂肪(%) 1.5 < 3
锌(mg/100g) 4.92 ≥ 2.23
鲜味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28.03 ≥ 25.44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加工流程图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53-2025-00045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七台河梅花鹿
申请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5-1、海泰创新六路2号6-1(3层6301-6310,4层6401-6406)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2-23416617

传 真:022-2341661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七台河梅花鹿 样品状态 冰鲜样
收样日期 2025-10-31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梅花鹿 申请单位 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七台河梅花鹿肌肉呈深红色,具有光泽,脂肪少呈白色,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纹理清晰,细腻有弹性,外表稍湿润不粘手,略带腥膻味;煮熟后汤汁澄清透明,漂浮的脂肪团少,具有鹿肉固有的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六版第二册)、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查询系统-兴凯湖梅花鹿、不同年龄梅花鹿肉品质感官评价与食用品质分析《畜牧与兽医》2024年第7期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脂肪、锌、鲜味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气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相关规定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21.7% ≥ 19.7% 优于参照值
脂肪 1.5% < 3% 优于参照值
锌 4.92mg/100g ≥ 2.23mg/100g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鲜味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28.03% ≥ 25.44%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七台河市域范围内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肌肉呈深红色,具有光泽,脂肪少呈白色,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纹理清晰,细腻有弹性,外表稍湿润不粘手,略带腥膻味;煮熟后汤汁澄清透明,漂浮的脂肪团少,具有鹿肉固有的香味的感官品质。营养品质中蛋白质、脂肪、锌、鲜味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均优于同类产品的参照值。经评价,该样品符合评价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