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1264
颁证日期 2024-12-17 有效日期 2026-12-16
产品名称 耿庄茄子 产品类别 茄子
品种名称 绿霸E3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耿庄镇、望台镇、温香镇。共计3个镇,37个村。 生产历史(年) 13
生产规模 60公顷 年商品量(吨) 18000
产品外在特征 耿庄茄子果型为卵圆形,单果重600-700克,最大可达1000克,大而整齐,色泽浓绿,颜色鲜亮,光滑坚韧,富有光泽,果肉青白色,质地细嫩、松软,有淡淡的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海城市家成种养专业合作社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耿庄镇古城村
生产经营单位 海城市云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耿庄镇古城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12-09 省级通过 2026-12-16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1.14 1.0
总糖(%) 3.6 ≥ 1.5
铁(mg/100g) 3.64 0.1
镁(mg/100g) 37.6 13
维生素C(mg/100g) 3.14 ≥ 2.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110-2024-00056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耿庄茄子
申请单位名称: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4-86916666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耿庄茄子 样品状态 新鲜、固体
收样日期 2024-10-28 规格重量 2.5kg
申请单位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耿庄茄子果型为卵圆形,大而整齐,色泽浓绿,颜色鲜亮,光滑坚韧,富有光泽,果肉青白色,质地细嫩、松软,有淡淡的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NY/T581-2002《茄子》、《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 评价鉴定
项目
水分、蛋白质、总糖、铁、镁、维生素C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原子吸收光谱仪、液相色谱仪、电热鼓风干燥箱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1.14g/100g 1.0g/100g 优于参照值
总糖 3.6% ≥ 1.5% 优于参照值
铁 3.64mg/100g 0.1mg/100g 优于参照值
镁 37.6mg/100g 13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C 3.14mg/100g ≥ 2.0mg/100g 优于参照值
水分 93.2% 92.8%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耿庄茄子在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长环境下,具有果型为卵圆形,大而整齐,色泽浓绿,颜色鲜亮,光滑坚韧,富有光泽,果肉青白色,质地细嫩、松软,有淡淡的香味的特征。内在品质水分、维生素C、蛋白质、总糖、铁、镁优于参照值。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