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0553
颁证日期 2025-08-25 有效日期 2026-08-24
产品名称 沈丘艾叶 产品类别 艾叶
品种名称 宛艾 收获时间 5月
主要产地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李老庄乡东吴庄行政村、赵德营镇王桥行政村、新安集镇新东行政村、付井镇杨庄行政村、白集镇杨楼行政村、老城镇许营行政村、刘庄店镇吴堂行政村、范营乡刘花园行政村。 生产历史(年) 3000
生产规模 559.99公顷 年商品量(吨) 8400
产品外在特征 叶片多皱缩、部分破碎,有短柄。完整叶片展平后呈卵状椭圆形,羽状深裂,裂片椭圆状披针形,边缘有不规则的锯齿;上表面灰绿色,下表面灰白色、密生绒毛。质柔软。气清香,味苦。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沈丘县荣福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李老庄乡东吴庄行政村001号
生产经营单位 沈丘县欣然农业服务部
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留福集镇小陈营行政村000号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酸不溶性灰分(%) 2.4 ≤ 3.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酸不溶性灰分(%) 2.4 ≤ 3.0
桉油精(%) 0.162 ≥ 0.050
龙脑(%) 0.041 ≥ 0.02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8-2025-00020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沈丘艾叶
申请单位名称: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5724245

传 真:0371-65713926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沈丘艾叶 样品状态 干品
收样日期 2025-02-21 规格重量 1.5kg
样品品种 宛艾 申请单位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叶片多皱缩、部分破碎,有短柄。完整叶片展平后呈卵状椭圆形,羽状深裂,裂片椭圆状披针形,边缘有不规则的锯齿;上表面灰绿色,下表面灰白色、密生绒毛。质柔软。气清香,味苦。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药典2020年版艾叶 评价鉴定
项目
酸不溶性灰分、桉油精、龙脑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气相色谱仪、电子天平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酸不溶性灰分 2.4% ≤ 3.0%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桉油精 0.162% ≥ 0.050% 优于参照值
龙脑 0.041% ≥ 0.020%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沈丘艾叶在河南省沈丘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叶片多皱缩、部分破碎,有短柄,完整叶片展平后呈卵状椭圆形,羽状深裂,裂片椭圆状披针形,边缘有不规则的锯齿,上表面灰绿色,下表面灰白色、密生绒毛,质柔软,气清香,味苦的感官特征;其内在指标酸不溶性灰分、桉油精、龙脑含量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沈丘艾叶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