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0249
颁证日期 2025-05-16 有效日期 2026-05-15
产品名称 永宁对虾 产品类别 对虾
品种名称 南美白对虾 收获时间 7-10月
主要产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望洪镇 生产历史(年) 6
生产规模 330万尾 年商品量(吨) 30
产品外在特征 永宁对虾虾体通透,呈青灰色,外壳薄,每只重约14.5~17.4g,体表干净,无残留物和附着物,肉质肥厚,口感鲜甜。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宁夏航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望洪镇增岗村
生产经营单位 银川市聚盛塘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地址 永宁县望洪镇新华中心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20.3 18.6
磷(mg/kg) 3340 228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99-2025-0000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永宁对虾
申请单位名称: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银川海关技术中心
报告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71号银川海关技术中心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951-5661020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永宁对虾 样品状态 新鲜
收样日期 2024-10-22 规格重量 14.5~17.4g/只
样品品种 南美白对虾 申请单位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虾体通透,呈青灰色,外壳薄,每只重约14.5~17.4g,体表干净,无残留物和附着物,肉质肥厚,口感鲜甜。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二册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磷、DHA(占总脂肪酸)和亚油酸/总脂肪酸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ICP-MS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实验环境条件满足检测需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20.3g/100g 18.6g/100g 大于
磷 3340mg/kg 2280mg/kg 大于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DHA(占总脂肪酸) 4.84% 4.0% 大于
亚油酸/总脂肪酸 32.2% 9.0% 大于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永宁对虾在永宁县特有的地理环境下,具有“虾体通透,呈青灰色,外壳薄,每只重约14.5~17.4g,体表干净,无残留物和附着物,肉质肥厚,口感鲜甜”的感官特征;具有“内在营养指标蛋白质和磷含量优于同类参考产品,特色指标DHA(占总脂肪酸)和亚油酸/总脂肪酸含量优于同类参考产品”的品质。综合评价永宁对虾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