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20754
颁证日期 2022-12-14 有效日期 2026-12-13
产品名称 木兰山地鸡 产品类别 活鸡
品种名称 山地鸡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木兰乡小琴村、东坑村、杨坊村 生产历史(年) 61
生产规模 30万羽 年商品量(吨) 420
产品外在特征 木兰山地鸡体型较小,羽毛丰满紧凑,毛色黑麻,光泽自然;鸡爪短且较小,呈黑色或棕色;鸡胴体皮紧有弹性,指压后凹陷部位可迅速恢复,鸡肉颜色红润;炖汤后鸡汤浓郁清亮,口感紧致、爽滑、细嫩。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江西省坤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大道616号石城县农产品运营中心
生产经营单位 石城县山地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地址 石城县木兰乡东坑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3-12-08 省级通过 2024-12-13
2024-12-03 省级通过 2025-12-13
2025-12-12 省级通过 2026-12-13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22.7 20.3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22.7 20.3
钾(mg/100g) 369 249
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27.3 24.9
胆固醇(mg/100g) 57.9 106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2-2025-00055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木兰山地鸡
申请单位名称: 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莲路602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791-87090796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木兰山地鸡 样品状态 冰鲜样
收样日期 2025-07-17 规格重量 1.25kg/只
样品品种 铁脚麻鸡 申请单位 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该产品体型较小,羽毛丰满紧凑,毛色黑麻,光泽自然,鸡爪短小,呈黑色或棕色,鸡胴体皮紧有弹性,体表呈浅黄色,鸡肉颜色红润,肉质嫩滑。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六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钾、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胆固醇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度计、分析天平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22.7% 20.3%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钾 369mg/100g 249mg/100g 优于参照值
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27.3% 24.9% 大于参照值
胆固醇 57.9mg/100g 106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赣州市石城县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体型较小,羽毛丰满紧凑,毛色黑麻,光泽自然,鸡爪短小,呈黑色或棕色,鸡胴体皮紧有弹性,体表呈浅黄色,鸡肉颜色红润,肉质嫩滑的感官特征,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大于参照值,蛋白质、钾和胆固醇等品质指标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均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