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证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申请单位 | 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 ||
证书编号 | CAQS-MTYX-20220751 | ||
颁证日期 | 2022-12-14 | 有效日期 | 2025-12-13 |
产品名称 | 石城贡米 | 产品类别 | 大米 |
品种名称 | 香芸粘 | 收获时间 | 每年10月份 |
主要产地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高田镇礼地村 | 生产历史(年) | 400 |
生产规模 | 1666.65公顷 | 年商品量(吨) | 8750 |
产品外在特征 | 该产品米粒细长、透明或半透明,粒粒饱满,外观晶亮有光泽;煮成饭后饭粒油润有光泽、咀嚼香甜、香软可口,冷饭不回生。 |
生产经营单位 | 江西高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西华中路251号粮油应急保障配送中心 |
申请日期 | 审核状态 | 有效日期 |
2023-12-08 | 省级通过 | 2024-12-13 |
2024-12-03 | 省级通过 | 2025-12-13 |
特征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直链淀粉(%) | 19.0 | 13.0--22.0 |
锌(mg/100g) | 1.49 | 0.15 |
铁(mg/kg) | 4.1 | 1.0 |
蛋白质(%) | 6.5 | 7.5 |
产品名称: | 石城贡米 |
申请单位名称: | 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
报告日期: | 2022年07月20日 |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莲路602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791-87090796
传 真:-
样品名称 | 石城贡米 | 样品状态 | 粒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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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样日期 | 2022-07-01 | 规格重量 | 5kg |
申请单位 | 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 ||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
该产品米粒细长、透明或半透明,粒粒饱满,外观晶亮有光泽;煮成饭后饭粒油润有光泽、咀嚼香甜、香软可口,冷饭不回生。 | ||
评价鉴定 依据 |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六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GB/T1354-2018《大米》 | 评价鉴定 项目 |
蛋白质、直链淀粉、锌、铁 |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
凯氏定氮仪、氨基酸分析仪、原子吸收光度计、分析天平等 |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
符合实验条件 |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单项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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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链淀粉 | 19.0% | 13.0%--22.0% | 符合参考值 | |
锌 | 1.49mg/100g | 0.15mg/100g | 大于参考值 | |
铁 | 4.1mg/kg | 1.0mg/kg | 大于参考值 | |
蛋白质 | 6.5% | 7.5% | 小于参考值 | |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意见 | 该产品在赣州市石城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产品具有米粒细长、透明或半透明,粒粒饱满,外观晶亮有光泽,煮成饭后饭粒油润有光泽、咀嚼香甜、香软可口,冷饭不回生的感官特征。内在营养品质直链淀粉符合参考值,微量元素锌和铁优于参考值,蛋白质小于参考值使得米饭食味品质更佳。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