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证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申请单位 | 确山县农业农村局 | ||
证书编号 | CAQS-MTYX-20220848 | ||
颁证日期 | 2022-12-14 | 有效日期 | 2025-12-13 |
产品名称 | 确山金银花 | 产品类别 | 金银花 |
品种名称 | 北花一号 | 收获时间 | 5月至6月 |
主要产地 |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刘店镇姚楼村、瓦岗镇瓦岗村等13个行政村 | 生产历史(年) | 37 |
生产规模 | 220公顷 | 年商品量(万吨) | 0.031 |
产品外在特征 | 花蕾呈黄绿色棒状,上粗下细,略弯曲,气味清香。冲泡后,汤色呈淡黄绿色,清澈明亮,气清香,口感微苦、回甘。 |
生产经营单位 | 确山县兴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刘店镇姚楼村 | ||
生产经营单位 | 河南天弘绿源药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瓦岗镇瓦岗村 |
申请日期 | 审核状态 | 有效日期 |
2023-11-20 | 省级通过 | 2024-12-13 |
2024-10-14 | 省级通过 | 2025-12-13 |
特征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水分(g/100g) | 6.66 | ≤ 12.0 |
总灰分(g/100g) | 5.8 | ≤ 10.0 |
绿原酸(%) | 2.94 | ≥ 1.5 |
木犀草苷(%) | 0.200 | ≥ 0.050 |
产品名称: | 确山金银花 |
申请单位全称: | 确山县农业农村局 |
评价鉴定机构专用章: |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
报告日期: | 2022年11月10日 |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5724245
传 真:0371-65713926
样品名称 | 确山金银花 | 样品品级 和状态 |
黄绿色花蕾、干品 |
---|---|---|---|
收样日期 | 2021-10-28 | 规格重量 | 1.78kg |
申请单位 | 确山县农业农村局 | ||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
花蕾呈黄绿色棒状,上粗下细,略弯曲,气味清香。冲泡后,汤色呈淡黄绿色,清澈明亮,气清香,口感微苦、回甘。 | ||
评价鉴定 依据 |
中国药典2020年版金银花 | 评价鉴定 项目 |
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绿原酸、木犀草苷 |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
液相色谱仪等 |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
符合要求 |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
测定值 | 参照值 | 单项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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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6.66g/100g | ≤ 12.0g/100g | 优于参照值 | |
总灰分 | 5.8g/100g | ≤ 10.0g/100g | 优于参照值 | |
酸不溶性灰分 | 0.30g/100g | ≤ 3.0g/100g | 优于参照值 | |
绿原酸 | 2.94% | ≥ 1.5% | 优于参照值 | |
木犀草苷 | 0.200% | ≥ 0.050% | 优于参照值 | |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意见 | 确山金银花在河南省确山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花蕾呈黄绿色棒状、上粗下细、略弯曲,气味清香,冲泡后汤色呈淡黄绿色,清澈明亮,气清香,口感微苦、回甘的感官特征;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绿原酸、木犀草苷等品质指标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确山金银花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