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00664
颁证日期 2020-12-25 有效日期 2026-12-24
产品名称 禹州小米 产品类别 小米
品种名称 豫谷35 收获时间 9月
主要产地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无梁镇观上村、大木场村 生产历史(年) 7
生产规模 7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2625
产品外在特征 颗粒均匀圆润,色泽金黄,无异味;米汤汤色纯正,米粒悬而不浮、入口细腻爽滑、有小米固有的自然清香味,能凝结米油。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禹州市观上农产品公司
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无梁镇观上村
生产经营单位 禹州市大木场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无梁镇大木场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1-11-03 省级通过 2022-12-24
2022-10-27 省级通过 2023-12-24
2023-11-23 省级通过 2024-12-24
2024-11-28 省级通过 2025-12-24
2025-10-27 省级通过 2026-12-24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直链淀粉(%) 16.2 12%--18
蛋白质(%) 9.37 9
锌(mg/100g) 10.35 1.87
铁(mg/100g) 6.56 5.1
硒(μg/100g) 20.66 4.74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z006-2023-00014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禹州小米
申请单位名称: 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
报告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东路3799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4-7379977

传 真:0374-737997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禹州小米 样品状态 新鲜
收样日期 2023-11-03 规格重量 10kg
申请单位 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颗粒均匀圆润,色泽金黄,无异味;米汤汤色纯正,米粒悬而不浮、入口细腻爽滑、有小米固有的自然清香味,能凝结米油。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标准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DB15/T1170-2017地理标志产品太和小米》。 评价鉴定
项目
直链淀粉、蛋白质、锌、铁、硒。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杜马斯定氮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直链淀粉 16.2% 12%%--18% 符合参照值
蛋白质 9.37% 9% 优于参照值
锌 10.35mg/100g 1.87mg/100g 优于参照值
铁 6.56mg/100g 5.1mg/100g 优于参照值
硒 20.66μg/100g 4.74μ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河南省禹州市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颗粒均匀圆润、色泽金黄、无异味,米汤汤色纯正,米粒悬而不浮、入口细腻爽滑、有小米固有的自然清香味,能凝结米油等感官特征,其直链淀粉、蛋白质、锌、铁、硒等品质营养特征均优于或符合参照值,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