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0057
颁证日期 2025-05-16 有效日期 2027-05-15
产品名称 邗江大米 产品类别 粳米
品种名称 金香玉1号 收获时间 10月-11月
主要产地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沿山河村、槐泗镇许巷村、公道镇湖滨村 生产历史(年) 8
生产规模 7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4600
产品外在特征 大米呈椭圆形,颗粒饱满,大小均匀,表面光洁,垩白少,米香浓郁。蒸食米粒晶莹剔透,软糯香甜,适口性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扬州金满园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沿山河村西庄组
生产经营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春美家庭农场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新杨村栾庄组25号
生产经营单位 邗江区戴西臧家庭农场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团结村戴西组20号
生产经营单位 邗江区公道谷丰家庭农场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湖滨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6-03-26 省级通过 2027-05-15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胶稠度(mm) 79 70
必需氨基酸(mg/100g) 2556.4 2335
铁(mg/100g) 0.6 0.4
钙(mg/100g) 3.2 3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胶稠度(mm) 79 70
必需氨基酸(mg/100g) 2556.4 2335
铁(mg/100g) 0.6 0.4
钙(mg/100g) 3.2 3
β-谷甾醇(mg/kg) 78.1 66.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加工流程图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02-2025-0000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邗江大米
申请单位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5-84392365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邗江大米 样品状态 精米
收样日期 2025-02-26 规格重量 5.0 kg
样品品种 金香玉1号 申请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大米呈椭圆形,颗粒饱满,大小均匀,表面光洁,垩白少,米香浓郁。蒸食米粒晶莹剔透,软糯香甜,适口性佳。
评价鉴定
依据
《NY/T594-2013食用粳米》、《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评价鉴定
项目
胶稠度、必需氨基酸、铁、钙、β-谷甾醇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恒温培养箱、消煮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液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胶稠度 79mm 70mm 优于参照值
必需氨基酸 2556.4mg/100g 2335mg/100g 大于参照值
铁 0.6mg/100g 0.4mg/100g 优于参照值
钙 3.2mg/100g 3mg/100g 大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β-谷甾醇 78.1mg/kg 66.5mg/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邗江县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米粒椭圆、饱满均匀、米香浓郁、蒸食软糯香甜,胶稠度、必需氨基酸、铁、钙、β-谷甾醇含量高等特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