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00621
颁证日期 2020-12-25 有效日期 2026-12-24
产品名称 沙县板鸭 产品类别 鸭肉
品种名称 麻鸭、番鸭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湖源乡、夏茂镇、高桥镇、富口镇、大洛镇、南霞乡、南阳乡、青州镇、高砂镇 生产历史(年) 900
生产规模 480万羽 年商品量(吨) 7200
产品外在特征 头足完整良好,干品,腿硬,呈扁平状;体表光洁无小毛,表皮完整无破损,肉质紧密,个体周正,有质感,无焦斑、霉斑;通体黄光油亮,皮酥肉紧,咸淡适中,清香不腻,具有板鸭特有的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沙县郑湖垚香胡记板鸭食品厂(普通合伙)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杜坑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1-09-27 省级通过 2022-12-24
2022-10-09 省级通过 2023-12-24
2023-11-27 省级通过 2024-12-24
2024-10-14 省级通过 2025-12-24
2025-11-11 省级通过 2026-12-24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45.6 30--41
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39.33 37.64
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21.0 11.4
花生四烯酸(占总脂肪酸)(%) 1.2 /
亚油酸(占总脂肪酸)(%) 18.5 10.7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9-2023-00046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沙县板鸭
申请单位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7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591-87861583

传 真:0591-8786942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沙县板鸭 样品状态 一级,干品
收样日期 2023-10-17 规格重量 3 kg
申请单位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头足完整良好,腿硬,呈扁平状;体表光洁,表皮完整,肉质紧密,个体周正,有质感,通体黄光油亮,皮酥肉紧,咸淡适中,清香不腻,具有板鸭特有的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1、DB43/T815-2014地理标志产品常德酱板鸭;2、中国食物成分表(第二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中编码09-2-301。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氨基酸、脂肪酸等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氨基酸自动分析仪、凯氏定氮仪、气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相关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45.6g/100g 30g/100g--41g/100g 大于参照值
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39.33% 37.64% 大于参照值
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21.0% 11.4% 大于参照值
花生四烯酸(占总脂肪酸) 1.2% /% 大于参照值
亚油酸(占总脂肪酸) 18.5% 10.7% 大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沙县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头足完整良好,腿硬,呈扁平状;体表光洁,表皮完整,肉质紧密,个体周正,有质感,通体黄光油亮,皮酥肉紧,咸淡适中,清香不腻,具有板鸭特有的香味;蛋白质含量高、花生四烯酸和亚油酸的相对含量高、氨基酸和脂肪酸营养丰富等营养品质特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