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442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彭州蒜薹 产品类别 蒜苔
品种名称 正月早 收获时间 每年3月、4月、5月
主要产地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濛阳街道、九尺镇、隆丰街道、葛仙山镇共计4个乡(镇),68个村。 生产历史(年) 212
生产规模 100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80000
产品外在特征 长条形,茎前端青白色、较粗,尾端较细,翠绿色;薹苞绿色、不膨大;薹茎长63~80cm,横径6.3~9.1mm;清脆爽口,辣味适中、微甜,具蒜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彭州市隆丰双埝大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双埝社区6组
生产经营单位 成都中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彭州市九尺镇金沙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维生素C(mg/100g) 50.6 2.93
可溶性糖(%) 10.7 6.3
蛋白质(g/100g) 1.72 1.28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维生素C(mg/100g) 50.6 2.93
可溶性糖(%) 10.7 6.3
蛋白质(g/100g) 1.72 1.28
大蒜素(mg/kg) 163 60.9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07-2025-00116G2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彭州蒜薹
申请单位名称: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附102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8-84504144

传 真:028-8479068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彭州蒜薹 样品状态 鲜样
收样日期 2025-05-07 规格重量 9kg
样品品种 正月早 申请单位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长条形,茎前端青白色、较粗,尾端较细,翠绿色;薹苞绿色、不膨大;薹茎长63~80cm,横径6.3~9.1mm;清脆爽口,辣味适中、微甜,具蒜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42份大蒜种质资源评价与优质资源筛选(平均值)》、《不同水培磷素水平对大蒜产量、光合特性和品质的影响》 评价鉴定
项目
维生素C、可溶性糖、蛋白质、大蒜素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维生素C 50.6mg/100g 2.93mg/100g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糖 10.7% 6.3% 优于参照值
蛋白质 1.72g/100g 1.28g/100g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大蒜素 163mg/kg 60.9mg/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彭州市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茎前端青白色、较粗,尾端较细、翠绿色,薹苞绿色、不膨大,清脆爽口、辣味适中、微甜、具蒜香味的感官特征;一般营养品质蛋白质、维生素C、可溶性糖含量优于参照值;特色品质大蒜素含量优于参照值。经评价,该产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