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夹江藤椒协会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20147
颁证日期 2022-05-05 有效日期 2027-05-04
产品名称 夹江马村藤椒 产品类别 花椒
品种名称 藤椒 收获时间 6-7月
主要产地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马村镇水库村。 生产历史(年) 15
生产规模 4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2500
产品外在特征 鲜绿色,颗粒均匀,闭眼籽和椒籽少;油腺密而突出,香气浓郁;麻味浓烈、持久、纯正。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夹江县麻又麻藤椒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马村乡上村村4组
生产经营单位 夹江县春丰藤椒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夹江县马村镇水库村5社
生产经营单位 夹江县利蓉藤椒种植园
地址 夹江县马村镇水库村5社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3-02-06 省级通过 2024-05-04
2024-03-25 省级通过 2025-05-04
2024-09-25 省级通过 2026-05-04
2026-03-09 省级通过 2027-05-04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g/100g) 69.3 ≤70.0(一级)
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 3.0 ≥1.8(一级)
挥发油(mL/100g) 2.5 ≥1.0(一级)
酰胺类物质(g/kg) 15.3 ≥6.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07-2024-00156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夹江马村藤椒
申请单位名称: 夹江藤椒协会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附102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8-84504144

传 真:028-8479068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夹江马村藤椒 样品状态 鲜样
收样日期 2024-07-24 规格重量 2kg
申请单位 夹江藤椒协会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鲜绿色,颗粒均匀,闭眼籽和椒籽少;油腺密而突出,香气浓郁;麻味浓烈、持久、纯正。
评价鉴定
依据
《GH/T1284-2020青花椒》、《GB/T30391-2013花椒》、《DB50/T1072-2020地理标志产品江津花椒》 评价鉴定
项目
水分、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挥发油、酰胺类物质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恒温干燥箱、干燥箱、高效液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水分 69.3g/100g ≤70.0(一级)g/100g 符合参考值
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 3.0% ≥1.8(一级)% 大于参考值
挥发油 2.5mL/100g ≥1.0(一级)mL/100g 大于参考值
酰胺类物质 15.3g/kg ≥6.0g/kg 大于参考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在夹江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该产品鲜绿色,颗粒均匀,闭眼籽和椒籽少;油腺密而突出,香气浓郁;麻味浓烈、持久、纯正。具有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挥发油和酰胺类物质含量高于参考同类藤椒,水分含量符合参考青花椒标准的特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