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证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申请单位 | 沐川县金银花协会 | ||
证书编号 | CAQS-MTYX-20210907 | ||
颁证日期 | 2021-12-22 | 有效日期 | 2025-12-21 |
产品名称 | 沐川银花 | 产品类别 | 银花 |
品种名称 | 银花 | 收获时间 | 5月、7月,其中5月为主花期 |
主要产地 |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河口村 | 生产历史(年) | 53 |
生产规模 | 600公顷 | 年商品量(吨) | 400 |
产品外在特征 | 沐川银花花蕾呈鱼肚状,上粗下细略弯曲,长1.7∽2.2cm,上部直径0.2∽0.3cm,下部较细,表面浅绿色,气味清香,口尝微有苦味。其叶厚实、色深绿,产叶量大,绿原酸含量较高,作为提取绿原酸的原料。 |
生产经营单位 | 四川蜀塬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官田村3组 |
申请日期 | 审核状态 | 有效日期 |
2022-10-28 | 省级通过 | 2023-12-21 |
2023-11-07 | 省级通过 | 2024-12-21 |
2024-05-17 | 省级通过 | 2025-12-21 |
特征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绿原酸(%) | 4.0(干基) | ≥1.5(干基) |
酚酸类(%) | 8.8(干基) | ≥3.8(干基) |
木犀草苷(%) | 0.060(干基) | ≥0.050(干基) |
马钱苷(%) | 0.999 | 0.109 |
产品名称: | 沐川银花 |
申请单位名称: | 沐川县金银花协会 |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
报告日期: | 2024年04月28日 |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附102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8-84504144
传 真:028-84790687
样品名称 | 沐川银花 | 样品状态 | 散装干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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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样日期 | 2024-03-14 | 规格重量 | 500g |
申请单位 | 沐川县金银花协会 | ||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
未开放花蕾呈细棒槌状,略弯曲,上部稍膨大,长约1.2~2cm,表面浅绿至黄绿色;少量开放者,花冠筒状,先端二唇形,金黄色;气清香,味淡、微苦。 | ||
评价鉴定 依据 |
《中国药典2020年版》、《HPLC-DAD法测定西藏产区金银花花蕾及叶中化学成分含量》 | 评价鉴定 项目 |
绿原酸、酚酸类、木犀草苷、马钱苷 |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
电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 |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
符合实验条件 |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单项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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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原酸 | 4.0(干基)% | ≥1.5(干基)% | 大于参考值 | |
酚酸类 | 8.8(干基)% | ≥3.8(干基)% | 大于参考值 | |
木犀草苷 | 0.060(干基)% | ≥0.050(干基)% | 大于参考值 | |
马钱苷 | 0.999% | 0.109% | 大于参考值 | |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意见 | 在沐川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该产品未开放花蕾呈细棒槌状,略弯曲,上部稍膨大,表面浅绿至黄绿色;开放者花冠筒状,先端二唇形,金黄色;气清香,味淡、微苦。具有绿原酸、酚酸类、木犀草苷和马钱苷含量高于参考同类金银花的特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