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118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吴中杨梅 产品类别 杨梅
品种名称 浪荡子杨梅、小叶细蒂杨梅、乌梅杨梅。 收获时间 6月
主要产地 小叶细蒂杨梅主要种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碧螺村、双湾村、杨湾村、陆巷村和莫厘村;浪荡子杨梅和乌梅杨梅主要种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元山村、蒋东村、庭山村、林屋村、秉常村、石公村等12个村。 生产历史(年) 76
生产规模 769公顷 年商品量(吨) 6754.3
产品外在特征 杨梅果实形状近圆形;颜色呈暗红色,以乌梅杨梅颜色最深,小叶细蒂杨梅与浪荡子杨梅次之;果蒂明显;小叶细蒂杨梅平均单果重15g左右,乌梅杨梅平均单果重13g左右,浪荡子杨梅平均单果重14g左右;酸甜适中,品质佳,果肉较硬。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市东山吴侬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社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碧螺村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湾旅游产业管理专业合作社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村委会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市东山东灵茶叶专业合作社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紫金路39-3号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常春藤农业专业合作社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路5号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岚庭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社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陆巷村沙滩山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天王坞茶果专业合作社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天王坞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青承农耕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坞里村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北望茶场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启园路
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特农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天王坞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硒(μg/100g) 1.6 0.31
可溶性固形物(%) 13.9 ≥ 10
硒(μg/100g) 1.6 0.31
可溶性固形物(%) 11.1 ≥ 10
硒(μg/100g) 1.6 0.31
可溶性固形物(%) 12.0 ≥ 10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硒(μg/100g) 1.6 0.31
可溶性固形物(%) 13.9 ≥ 10
硒(μg/100g) 1.6 0.31
可溶性固形物(%) 11.1 ≥ 10
硒(μg/100g) 1.6 0.31
可溶性固形物(%) 12.0 ≥ 10
花青素总量(mg/kg) 313 52.6
花青素总量(mg/kg) 329 ≥ 52.6
花青素总量(mg/kg) 396 52.6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88-2025-00106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吴中区乌梅杨梅
申请单位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10-83055114

传 真:010-82619629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吴中区乌梅杨梅 样品状态 新鲜、完整、无腐烂
收样日期 2025-06-12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乌梅 申请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果实形状近圆形、暗红色,果蒂明显,平均单果重13.30g、最大单果重13.94g、酸甜适中,品质佳,果肉较硬。
评价鉴定
依据
NY/T750-2020、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安徽农业科学(20种深色表皮农产品中花青素研究,2021,49(11)第186-188页) 评价鉴定
项目
硒、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花青素总量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原子荧光光谱仪IE-2856、液相色谱仪IE-5211、电子天平IE-2768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硒 1.6μg/100g 0.31μg/100g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3.9% ≥ 10% 优于参照值
可滴定酸 0.938% ≤ 1.2% 符合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花青素总量 313mg/kg 52.6mg/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吴中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果实形状近圆形、暗红色,果蒂明显,酸甜适中,品质佳,果肉较硬的感官品质,内在品质可滴定酸符合参照值,硒、可溶性固形物和花青素总量均优于参照值的特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
编号:088-2025-00107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吴中区小叶细蒂杨梅
申请单位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10-83055114

传 真:010-82619629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吴中区小叶细蒂杨梅 样品状态 新鲜、完整、无腐烂
收样日期 2025-06-12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细蒂杨梅 申请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果实形状近圆形、暗红色,果蒂明显,平均单果重15.10g、最大单果重17.10g、酸甜适中,品质佳,果肉较硬。
评价鉴定
依据
NY/T750-2020、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安徽农业科学(20种深色表皮农产品中花青素研究,2021,49(11)第186-188页) 评价鉴定
项目
硒、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花青素总量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原子荧光光谱仪IE-2856、液相色谱仪IE-5211、电子天平IE-2768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硒 1.6μg/100g 0.31μg/100g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1.1% ≥ 10% 优于参照值
可滴定酸 0.666% ≤ 1.2% 符合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花青素总量 329mg/kg ≥ 52.6mg/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吴中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果实形状近圆形、暗红色,果蒂明显,酸甜适中,品质佳,果肉较硬的感官品质,内在品质可滴定酸符合参照值,硒、可溶性固形物和花青素总量均优于参照值的特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
编号:088-2025-0010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吴中区浪荡子杨梅
申请单位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10-83055114

传 真:010-82619629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吴中区浪荡子杨梅 样品状态 新鲜、完整、无腐烂
收样日期 2025-06-12 规格重量 3kg
样品品种 浪荡子 申请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果实形状近圆形、暗红色,果蒂明显,平均单果重13.92g、最大单果重16.02g、酸甜适中,品质佳,果肉较硬。
评价鉴定
依据
NY/T750-2020、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安徽农业科学(20种深色表皮农产品中花青素研究,2021,49(11)第186-188页) 评价鉴定
项目
硒、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花青素总量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原子荧光光谱仪IE-2856、液相色谱仪IE-5211、电子天平IE-2768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硒 1.6μg/100g 0.31μg/100g 优于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2.0% ≥ 10% 优于参照值
可滴定酸 0.859% ≤ 1.2% 符合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花青素总量 396mg/kg 52.6mg/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吴中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果实形状近圆形、暗红色,果蒂明显,酸甜适中,品质佳,果肉较硬的感官品质,内在品质可滴定酸符合参照值,硒、可溶性固形物和花青素总量均优于参照值的特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