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九原区农牧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0952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九原酸奶 产品类别 奶制品
品种名称 荷斯坦牛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新胜村、阿嘎如泰苏木(苏木)阿嘎如泰嘎查(村)、 乌兰计五村 生产历史(年) 10
生产规模 0.2万头 年商品量(吨) 5000
产品外在特征 九原酸奶外观呈乳白色,酸奶表面光滑,凝聚性好,奶香味醇厚,酸甜适口,无乳清析出,奶香味浓厚。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内蒙古曲迷奶业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新胜村
生产经营单位 内蒙古爱伦素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阿嘎如泰嘎查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 3.58 2.8
脂肪含量(%) 3.1 1.9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加工流程图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9-2025-0021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九原酸奶
申请单位名称: 九原区农牧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120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471-4926894

传 真:0471-4926330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九原酸奶 样品状态 液态
收样日期 2025-10-20 规格重量 252g*8瓶
样品品种 牛乳酸奶 申请单位 九原区农牧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九原酸奶外观呈乳白色,酸奶表面光滑,凝聚性好,奶香味醇厚,酸甜适口,无乳清析出,奶香味浓厚。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六版第二册)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氨基酸、脂肪酸、脂肪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脂肪分析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3.58% 2.8% 优于参照值
脂肪含量 3.1% 1.9%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40.3% 37.9% 大于参照值
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33.6% 30.4%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包头市市九原区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外观呈乳白色,酸奶表面光滑,凝聚性好,奶香味醇厚,酸甜适口的特性,内在品质蛋白质、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脂肪含量均优于参考值,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高于参考值。综合评价其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