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证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申请单位 | 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 ||
证书编号 | CAQS-MTYX-20210716 | ||
颁证日期 | 2021-12-22 | 有效日期 | 2025-12-21 |
产品名称 | 寻乌灵芝 | 产品类别 | 灵芝 |
品种名称 | 灵芝 | 收获时间 | 全年 |
主要产地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双坪村、岗背村,三标乡东江源村、三标村、甲子乌村,吉潭镇籁地村。 | 生产历史(年) | 30 |
生产规模 | 4000公顷 | 年商品量(吨) | 18000 |
产品外在特征 | 外形呈伞状,菌盖肾形或近圆形,菌盖厚度1.2cm-1.8cm,菌盖直径7cm-16cm;质地硬,表面紫褐色,有光泽,具环状棱纹;菌肉淡棕色。 |
生产经营单位 | 寻乌县思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左岸香桂沿河10号店面 |
申请日期 | 审核状态 | 有效日期 |
2022-09-26 | 省级通过 | 2023-12-21 |
2023-12-07 | 省级通过 | 2024-12-21 |
2024-12-03 | 省级通过 | 2025-12-21 |
特征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蛋白质(g/100g) | 12.2 | ≥ 5.0 |
灰分(g/100g) | 1.5 | ≤ 3.2 |
粗多糖(g/100g) | 1.07 | ≥ 0.9 |
三萜及甾醇(以干燥品计)(%) | 0.73 | ≥ 0.5 |
产品名称: | 寻乌灵芝 |
申请单位名称: | 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
报告日期: | 2024年11月15日 |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中路298号省农科院2号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571-86417319
传 真:0571-86401834
样品名称 | 寻乌灵芝 | 样品状态 | 干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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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样日期 | 2024-08-07 | 规格重量 | 250 g/袋 |
申请单位 | 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 ||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
外形呈伞状,菌盖肾形或近圆形,菌盖厚度1.2cm-1.8cm,菌盖直径7cm-16cm;质地硬,表面紫褐色,有光泽,具环状棱纹;菌肉淡棕色。 | ||
评价鉴定 依据 |
1、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2、LY/T1826-2009《木灵芝干品质量》。 | 评价鉴定 项目 |
感官、蛋白质、灰分、粗多糖、三萜及甾醇 |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
凯氏定氮仪、马弗炉、液相色谱仪、电子天平等。 |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
符合相关实验条件要求 |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
实测值 | 类比参照值 | 单项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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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 | 12.2g/100g | ≥ 5.0g/100g | 大于参照值 | |
灰分 | 1.5g/100g | ≤ 3.2g/100g | 小于参照值 | |
粗多糖 | 1.07g/100g | ≥ 0.9g/100g | 大于参照值 | |
三萜及甾醇(以干燥品计) | 0.73% | ≥ 0.5% | 大于参照值 | |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意见 | 该产品外形呈伞状,菌盖肾形或近圆形,菌盖厚度1.2cm-1.8cm,菌盖直径7cm-16cm;质地硬,表面紫褐色,有光泽,具环状棱纹;菌肉淡棕色。其中蛋白质、灰分、粗多糖和三萜及甾醇(以干燥品计)等指标优于同类产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独特的营养品质特征。 |